已经除了三天的草,才除了一半。比起像我婆婆那样的种庄稼老手,我这动作真是很慢的。
因为我不喜欢像他们那样,把手当作锄头一样把草剃完,对,就是“剃”,草叶是没有了,但是会留下难看的草桩,老罗让我用镰刀割草,效果也是一样的。对于我来说,没有连根拔除的除草就是不完美的。
大概有两种草,一种是一簇一簇的,根很多但是很细,我必须360°的把草顺到一边,让草漏出源头然后连根拔起,另一种是一根一根的,根很少但很粗,扎根很牢要费很大力才能连根除去。所以,还是有不能连根拔起的草,留下难看的草桩在向我耀武扬威。我不死心,第二次、第三次依然失败了。然而事不过三,三次后拔不起来我就选择放弃了,任它在那得意,我便永不去看它便好。
很矛盾,我是一个很爱较真的人,却又是一个容易放弃的人。相比起来老罗比我很爱较真但是他并不那么容易放弃,当然,他也不会轻易跟一株草较真。
累了,脱掉手套,歇一会儿,待会想起来又去扯几下,反正没有时间限制,反正没有标准要求,哪怕中途就除到一半便不管这事也没关系,不过,我还是想把它做完,因为这是我的世外桃源,这件事,我不想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