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人只要真金白银,不要上不了台面的大忽悠
接上期内容,今天继续谈一谈入职到自由的明坑暗坑。上期讨论完实习期的注意事项,这回从试用期开始。
即使是试用期也要签合同的,而且试用期的时限和正式受公司雇佣的时限紧密相连,不是公司说六个月就是六个月,公司说一年就是一年。
根据《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那么试用期工资该如何衡量才对呢?试用期的工资虽然低于正式聘用时期,但是也是有限制的。
法律规定: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也就是说,正常情况工资的80%为试用期工资最低限。最低限与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哪个高,以哪个为标准支付。
在试用期也要正常缴纳社保。没有试用期不缴纳社保的说法。而且试用期也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与正式员工相同。
《社会保险法》: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在经历了试用期的斗智斗勇,如何捍卫合法权益
正式签署合同时,入职要交身份证复印件?
冷静分析,公司需要身份证复印件干嘛?无非是备案留底或者缴纳社保所需。但是公司会不会有看不见的小动作呢?
此时上交身份证复印件,应当标明“用于某某公司入职备案所用”“仅用一次,其他用途无效”。只要公司不扣押证件即可。
劳动合同一般都是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一人一份,需要签字盖公章才能生效。
合同要件要明确,要件残缺不可以。合同时限,约定薪资,工作内容等信息要具体。
如果两份合同不一样,一致的部分有效,不一致的部分无效。时间分前后签署的合同不一样以后签署的合同为准。有些瞒天过海暗度陈仓的合同搞不好就弄假成真了。所以保持警惕,遵纪守法,法律才能保护自己的权益。
签合同公司说不填写具体时间,也不填写工资数目。也没让人划掉怎么办?说是公司有机会补上,而且工资是因为业绩可以随时调整的,写成具体数据不好。
劳动合同无约定期限的,属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之间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当然以欺诈、胁迫手段乘人之危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益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
然而劳动合同以各种理由不写明薪资是不合理的。没有工资约定可能会称为无效合同。
另外,部分人入职也会考虑把档案转入公司,后期如果要离职,一定要带走档案,不然影响深远。有机会单独开个话题说。
正式入职后五险一金都是正常交,公司代扣税也是正常的。
突然来个人忽悠你,签劳动合同的时候,你没看清,条款有你自愿放弃缴纳五险一金,所以公司可以不给交?
这是绝对不可以的。因为这是在免除用人单位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种情况在法律上一定不生效。就算真有员工不要五险一金,法律也不允许公司不给缴纳。
再遇到这种忽悠,绝对不要相信。事出反常必有妖。
大家以为这就完了吗?并没有。
在公司那么久,总有可能要请假吧?总有可能日志发晚了?总有可能下班就开会吧?总有可能年终和公司被迫“共渡难关”吧?总有可能一不小心“被毕业了”吧?女性有可能要产假,回来暗中降薪逼你走人怎么办?
这些问题的背后都指向一个,就是公司规章制度的合理性合法性,以及公司是否有正规的处罚权。
我国现有法律没有授予公司罚款权。企业只能因为员工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约定要求赔偿。从劳动者的工资扣,但是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剩余工资低于当地月工资最低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规章制度不合法不合理,其效力就有很大问题。千万不要傻乎乎被唬住。
法律规定: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病假扣工资是违法的。
法律规定:加班不给加班费违法。拒绝加班被开除是违法的。
法律规律:无故辞退是违法解除,需要支付赔偿。解除合同需要提前三十天告知。
法律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但是注意,公司不发年终奖也是合法的。
你以为避坑之路这就到头了吗?没有!
光明的地方也有可能是挡路的玻璃
如果有机会离开公司另谋高就,难道直接打电话说不干了,就当个甩手掌柜吗?
那样一定会在未来某一天后悔。当你发现被临时辞退,但是没有补偿金?竞业协议影响下一份工作?离职证明没有隐藏纠纷?社保没有妥善处理?扣押重要资料以及档案?提出离职临时克扣公司?没有合法通知多干三十天?
如果遇到以上问题请记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临时辞退补偿标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三个月不支付补偿的,劳动者可以选择解除协议;如果竞业限制期间,用人单位当方面解除,劳动者可以申请额外支付三个月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也就是不开证明,不转社保,扣押档案都是违法劳动合同法的。
《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劳动监察应当受理,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责令按拖欠额度百分之五十至一百支付赔偿金。
投诉可以口头也可以书面,但是需要提交证据材料哦。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者依法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合同时一次性按出勤结清工资,用人单位克扣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低于当地最低标准支付的行为都是法律不予支持的。
劳动者没有提前三十天通知离职是法律不支持的,用人单位可以扣除部分工资。公司没有提前通知解除,需要额外赔偿。
《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合同自然到期,是自然终止劳动合同,不是解除,合同中没有特别规定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就无需通知。单位不办离职手续违法。
注意离职需要确认竞业协议是否执行,需要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提交离职材料提交用章流程申请,做好交接。
全称留证据,最好可以保存证据或者录像。以防日后扯皮。
打工人绝不认输!该是自己的权益就要牢牢捍卫住。公司只是人生的这个剧场配角而已。大家加油啊,向阳而生!
未完待续,请宝们点个关注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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