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还以为博客就是微博,直到在应用商店里发现了新浪博客,出于好奇,下了一个下来,不知道什么时候,我开始对于app有着强烈体验癖,总会在无聊的时候,不,即便不那么无聊的时候,也会对着应用商店闲逛,这种感觉,大概就想女生在逛商场,挑选自己喜欢的衣服一样吧。
都说男人做任何事情都抱着很强的目的性,有人讲这归结为进化使然,在远古时候,男人负责狩猎,需要对猎物有极强凝注力。此刻的我却纯粹用着女性的思维,茫无目的,打发时间,让自己显得不那么无所事事。
有时候会反思自己这种行为,真的是纯粹的打发时间吗?认真思索,又觉得并不完全是,毕竟可以用来打发时间的事,不会只有这一件,罗辑上是说不过去的。
苦思之后,我想大概是对于科技的好奇吧。好奇是每个人的天性使然,而我天生对于未来科技会给人类的生活带来怎样的变革有着无比的渴望。追其源头,大概是中学时代的那本《海底两万里》吧,即便当时我并不知道这是一本科幻读物,只是当时的娱乐实在太少,手边正好有这么一本书可以打发一下时间。
换做是现在,不管是否读完,大概会现在朋友圈中晒它一下,秀一下存在感,至于后面是否继续阅读,纯粹看心情,碎片化阅读充斥的今天,我大概很难有耐心去安静的品读完一本名著。我宁愿啃上几十本网络小说,也不会看一本这类书超过30页。事实上我这些年也确实是这样过来的。
前几天偶然在网上看到一个帖子,“你在网络小说界是什么级别的存在。”
这位哥们也确实上心,罗列了数条级别和根据,我现在已经忘了他的根据和等级了,只是清楚的记得,我绝对是最高的那个级别。
我是从高一开始看网络小说的,是我那时的同桌老蔡带我入门的,那真叫一个一入网文深似海,从此亲朋皆路人。当然远没有这么夸张,但花了大把时间在看小说上,自然与人打交道的机会就少了,以至于原本内向的我,在这方面变得更加的不擅长。但讽刺的是我大学毕业后,找的第一份工作居然是销售,干了半年多,把自己打击的体无完肤。
不知不觉居然已经写了这么多,看来人的潜力真的不能小看,我以为高中过后,要让我再写一片大几百字的文章已经很难了,今天居然吐槽的如此流畅,真是没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