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胡适在北大演讲中说:“要争独立而不是自由,自由是针对外面束缚而言,独立则是自己的事。给你自由而不独立,仍是奴隶。独立要不盲从,不受欺骗,不依赖门户,不依赖别人,这就是独立的精神。”
这让我想到我最近一直在想的一个问题,说想而非思考,因为没有系统的具体的考虑利弊,只是在脑中划拉一下,思绪闪过而已。言归正传,在想自由职业的问题,看到一个文章说,很多人羡慕自由职业者,无需受气,时间自由可随意安排。而那篇文章的作者却犀利点出自由职业重点依旧在职业而非自由。很多人被自由两字深深吸引,却没能想自己是否有能力安排这自由?随行随休的自由是散漫,而职业,任何职业,你要好好做,主观能动性的做,最终要求我们的是独立的能力。哪管你一开始是菜鸟,但经年累月下去,总是需要你独当一面的。如果干到老依旧需要指点再行动再指点的,那不能称作职业,至少不是你的职业,只是在打下手。任何职业,需要独立的精神,包括自由职业。
百度词条上写着郝劲松的职业是法律工作者、学者。他没有律师资格证,不是律师,却做着法律相关的事情,与国家税务总局、北京铁路局等打官司,争取作为公民的相关权利。他说公民与普通人的区别就是公民能独立的表达自己的观点,却不傲慢,对政治表示服从,却不卑躬屈膝。能积极参与国家的政策,看到弱者知道同情,看到邪恶知道愤怒。他的主要成就是打破垄断行业的“霸王条款”,我在他行动中看到的是,做很多事事情不一定有结果,但是你想做,就去做好了,不违法不犯罪,勇敢去做一个独立的公民,这话应该是矛盾的,照郝的说法,公民本身要求独立。不过,就这么希望吧。
愿所有人都好好做一份职业,做一个独立的公民,随便做什么,独立的,全身心的,热烈的做,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