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孟子曰:“子路,人告之以有过则喜。禹闻善言则拜。大舜有大焉,善与人同。舍己从人,乐取于人以为善。自耕稼、陶、渔以至为帝,无非取于人者。取诸人以为善,是与人为善者也。故君子莫大乎与人为善。”
自译:
孟子说:“子路,别人指出他的过错,他就很喜悦。禹听到有益的话,就要施拜礼。大舜则做得更出色:与人共同做善事。他抛却自己的缺点,乐于吸取别人的长处去行善。从耕种、做陶器、捕鱼一直到做帝王,没有不从别人那里学习的。从他人那里学习,然后行善,就是与别人共同为善。所以,君子没有比‘与人为善’更好的了。”
见解:
这里有知名的典故——与人为善。
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孟子对向他人学习的认识。他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加入这一行为中思考,认为“与人为善”是最好的。一方面,“与人为善”更能在实践中见识“善”的真实表现,领悟“善”的内在精神,可以说是“知”的;另一方面,“与人为善”也更能促进人际关系的和谐,又可以说是“仁”的。因而,以“知”与“仁”的精神贯彻到向他人学习中去,想必自然也就能达到“与人为善”的境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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