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踏进律所的大门开始到真正能够独立承办案件、独当一面,这是一条非常漫长的路,在这中间需要非常多的锤炼。
从接案开始,能够独立完成证据材料收集和准备,完成起诉状、证据目录和立案;能够从当事人的茫茫叙述和繁多的证据材料中提炼出与案件【诉请、抗辩、反驳】有关的事实,预见性的归纳争议问题、进行类案检索【我觉得案件事实的归纳能力、争议焦点的归纳能力以及类案检索,对于律师来说非常重要】;起诉状所列的每一项诉讼请求、法庭上陈述的代理意见和答辩观点都有法律依据、案件事实以及裁判案例作为支撑,法律依据尤为重要;庭前联系法官提交证据和阅卷,准备书面意见和质证意见;能够独自开庭、应对自如,根据庭审情况修订书面意见;在一审判决作出后,能够向当事人分析判决结果,面临当事人询问是否上诉、上诉要点以及上诉改判可能性时给出专业意见;在当事人决定上诉时,寻找支撑上诉请求的证据材料并完成上诉状。
我认为这才是一个及格的诉讼律师,也是一个诉讼律师最基本的素质和能力,而在及格和基本之上还有很多更优秀的人,见贤思齐促使我们不断打磨和提升自己的执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