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一儆百,不可取
案例:早晨跑操的时候,一位同事说起昨晚发生的事情。学校的校服开始发放,班主任李老师去教室为学生发放校服。正好,英语老师在上面讲课。班主任敲门示意英语老师出来一下。英语老师往出走的时候,学生小陈口里喊着:“琴琴出来一下”。这位英语老师的名字后面一个字是琴字。学生这样公然调戏老师的行为激怒了门旁边站的班主任。班主任让英语老师先回去,然后叫上来了小陈。当小陈站在班主任面前的时候,班主任抬起脚,踢向小陈的胸口,只听见小陈大叫一生,踉踉跄跄的站稳之后,班主任又时一拳。班主任已经失去了理智,他在用作粗暴的方式教训着这个不听话的学生。最后,这件事情被家长知道后,家长要求班主任连夜带着小陈去医院检查。检查结构正常之后,这件事情就这样不了了之,小陈继续念书,班主任没有对他进行任何的教育,而且有一种放弃的感觉,任由其自生自灭吧。
思考:这件事情的处理,我不赞同。我认为班主任的处理方式太粗鲁,没有一点的教育意义。这个孩子的行为令我感到厌恶,公然调戏老师,我认为这种行为的背后一定隐藏着家庭教育的缺失和家教的缺乏。班主任的做法是错误的,他希望通过对这一个学生的教训来让其他的学生害怕班主任,这种杀一儆百的做法是错误的。我们的是教育者,我们考虑的不是受教育者是否获得教育,而不是其他学生是否受到震撼。班主任的错误判断,认为这样可以让其他的学生受到教育,起到敲山震虎的作用。我们是教育者,应该考虑教育者的感受,而不只是单纯的从受教育者的角度考虑问题。作为班主任应该考虑到自己的行为对其他的的学生的影响,我们的粗暴行为会伤害其他的同学。其他的同学的心灵的伤害是无法弥补的。作为班主任,对于这件事情的处理完全可以有更多的办法和方式。我们的目的是让这个学生受到受到教育和其他的学生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可是,我们粗暴的行为只会南辕北辙,我们不可能达到目的。作为教育者,碰到突发的教育事件,我们不是采取粗暴的方式处理问题,而是用理智的方式让每一个教育者受到教育。我们作为教育者,处理每一件事情的时候,考虑的不是自己的教育效果,而是受教育者的感受和教育者的受到的益处。无论学生犯什么错误,我们只能理智的对待,而不是粗鲁的解决。我们需要的是教学智慧,而不是无理的解决方式。解决问题,并不等于让每一个人都受到教育。
作为班主任,我们应该站在一个教育者的高度考虑问题。我们的每一个行为都应该有教育意义,而不是感情用事。班主任不要认为对一个学生的惩罚可以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这可是大错特错。我们这种做法对其他同学的伤害比学生的错误更加严重。班主任的工作一定要谨慎运用杀一儆百,否则会起到相反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