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莱曼和路边摊,隔着的又何止一个大排档

不记得第一次在外喝酒是几岁几年级了,可能高一,也可能初三,或许更早些,只记得那是个无处安放青春的年纪,梦想和现实总是轮番撞击你的心胸,刺激你的荷尔蒙无休止的喷薄,还记得的就是喝酒的地点,一张简易的折叠桌,两张长条的板凳,半只鸡或者一两只鸡腿、一碟花生米、一盘大肠炒豆芽、或许还有一盘卤羊蹄,一瓶那个年代才有的平阳的白酒,于是,借着小店仅有白炽灯的昏暗微光,一场自以为是的成年礼就这么懵懵懂懂的开始了。

不是不想喝啤酒,但那时的啤酒对于两个囊中羞涩的少年来说,实在是奢侈品,更重要的是,把白酒倒在碗里,一斤倒两碗,大碗喝酒大口吃肉,似乎才符合深受武侠小说影响的少年当时青涩的心理,似乎如此,便才真正成了大人。

那顿酒便喝到了凌晨,有没有再倒过一次甚至两次酒,已经没有印象也根本不重要了,只知道,路边摊和大碗酒便就此植入了少年的记忆!

从那以后,开始在家里大人不在的时候,偷偷用平时省下的零花钱,买上几个熟食,啸聚几个好友,喝到微醺;也可能寻个阁楼,抓几把花生,喝着聊个畅快。喝得依然是白酒,那个年代才有的平阳的白酒,有时是瓶装的,有时是杯装的,大人们称那种杯装的为“三两三”,有个兄弟经常拿着一口闷,所以少年们又叫它“一口闷”。

多年以后,当少年从外地求学归来,突然发现家乡多了一种叫做“大排档”的东西。那个夏天,一种白色、一种黄色、一团火焰、一股油烟在平阳街头打造了不一样的风景线。“大排档”的桌子和椅子统一是白色的,每到夕阳西下,就被几辆板车拉到各自固定的马路两旁,随着夜幕降临,火光燃起,油烟就开始充斥着马路上空,同时充盈人们双耳的就是到深夜还不会断绝的划拳声、碰杯声和亢奋的酒话声。那时的马路还比较少有汽车,更多的是步行的人们,走着走着,两边白桌子旁人一招手,就坐下去端起酒杯了,有时马路两边好几桌都是认识的,于是喝跑了该跑的,喝睡了该睡的,剩下的几个就又拼到了一桌,继续喝着聊着划着,继续陪着各自的青春走过无处安放的午夜。那时的小镇,因为有了大排档的喧闹,反而显得更加宁静,人们的灵魂似乎如风儿般自由。

从大排档开始,长大了的少年开始喝啤酒,那时喝的是一桶一桶的扎啤,冰镇的啤酒少了泡沫,几大杯下肚,天气的燥热便消失不见了,随之而来的就是因酒精刺激的血液涌动。那时的马路两边,像极了港台电影里的江湖,那挥着大勺拨弄火焰的,那光着膀子套件围裙收钱的,不像老板,更像是某帮派的掌门,那些坐到深夜最后也光着膀子和他喝上最后一桶酒的不是原先认识的兄弟,也会成为后来的朋友。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但江湖是讲秩序的,这种每天留下一地狼藉的大排档因为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很快就被整顿了,于是,陆陆续续的躲进了小巷,或者升级成了海鲜楼。不知为何,许是环境的改变,许是年纪的变化,少年逐渐消磨了喝酒的兴趣,甚至连酒量也消退了,有时甚至喝半瓶啤酒都吐的一塌糊涂。

但那种路边摊,那种大碗酒,偶尔仍会在他的丹田腹下,蠢蠢欲动!

少年开始喜欢上喝咖啡,从最早的雀巢咖啡加雀巢伴侣,到后来的即溶咖啡,再到后来的现磨咖啡,除了给自己配一套现磨现煮的咖啡用具之外,他就经常出入当年刚刚舶来的咖啡美食餐厅。欧莱曼是去得最多的,还有“我不在拉芳舍,就在去拉芳舍的路上”的拉芳舍和“舍得坊”。

据说这些带点西式的美食厅,是最好的撩妹场所,十个女人里有九个会在这些欧式包厢里卸下最后的防备,剩下的那个不是恐龙就是根本没有防备可卸。即使是坐在大厅,那昏暗的灯光,那靡靡的音乐,那咖啡的香气,都足以使渴望浪漫的女人迷醉。其实可以让女人醉的最好的东西未必是酒,而是某种气息、某种感觉。

那段时间,少年虽然也在欧莱曼喝酒,但更多的是喝咖啡,不在欧莱曼喝杯咖啡,都对不起这个名称,对不起坐在对面沙发的女人。那段时间,少年的眼神变得很迷离,不是醉得迷离,却是醒得迷离,其实他的心更迷离。

少年渐渐的分不清,欧莱曼里的世界是真实的,还是当年路边摊的回忆是真实的,他几乎忘记了自己是什么人,只是由着一种身不由己在这个新的江湖继续向里面滑下去。

其实,酒并不是可以让男孩成熟的东西,也不是唯一能让男人迷醉的东西。真正可以让一个少年成长的是一种情谊,一种感觉;而比酒更能让一个男人迷醉的同样是一种情谊,一种感觉。只是,从少年到男人,却往往都忘了,路边摊和欧莱曼,隔着的又何止一个大排档。有时,踏出一步,就是永远回不去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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