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扶贫研究院院长
相对于在工业经济时代和服务经济时代解决贫困问题的发达国家而言,中国的脱贫攻坚与数字经济时代交锋。数字经济及其创新性的市场机制在中国的脱贫攻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也是发达国家历史上不曾经历的发展经验,自然也是发展经济学尚未触及的领域。
相比过去的经济形态,数字经济因其开放性、多样性、跨越性等特征,对地理区位和市场区位比较偏远的欠发达地区更具包容性。从市场机制来看,电商在目前为止的助农减贫实践中,发挥了很大作用。包括京东、天猫等传统电商和新电商平台拼多多,通过数字化的连接和组织,一面将客户群体在线对接起来,一面在供应链上提升效率,在很短的时间内能将农产品销售出去,变道更替了过去传统的农产品销售的模式,降低了成本、提升了效率,对促进贫困地区农产品出村进城起到重要作用。
当然,在创新性的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过程中,离不开公共政策、企业创新行为和社会公众参与的共同作用。
从连接和渗透来看,近年来,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财政部开展五批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共支持全国13万个行政村实施光纤宽带网络建设和升级改造,其中包括4.3万个国家建档立卡贫困村,并支持行政村及偏远地区3.7万个4G基站建设。截至2019年底,贫困村通宽带比例超过98%,提前实现国家“十三五”规划90%的目标,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地区贫困村光纤宽带网络速率超过70Mbps。
从使用来看,在贫困地区网络覆盖普遍提升的基础上,公共政策引导与企业创新进一步形成巨大合力,通过农村电商工程的加速推广普及,以及诸多电商平台延伸到贫困地区,以较高的平台渗透为基础,积极促进农产品供应链的改进,为扶贫插上了“互联网+”的翅膀。
通过创新性的市场机制,加快农产品出村进城,拓宽了贫困地区农特产品网上销售渠道,可以带动贫困地区农村特色产业的发展,帮助贫困人口增收脱贫。特别是这几年来,消费扶贫主要通过电商的形式开展,营造出社会参与扶贫的便利条件和良好氛围,电商平台、网信企业和广大网民成为扶贫的普遍参与者。像拼多多通过“农地云拼”的技术创新体系,让贫困地区的农产品突破传统流通模式的限制,直连全国大市场,这也是消费扶贫中“新电商经验”的有效补充。
但是,要推动消费扶贫长效化,依然要克服农产品生产端组织化程度不够、农业现代化程度不高、品控和标准化不足、物流成本高等诸多难题。面对这些问题,需要从多个方面共同发力。
一是公共政策还要持续发力,进一步提升电商基础设施和服务的可及性,搭建好服务平台,做好协同和规划,为创新性的市场机制发挥作用提供良好环境。
二是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需要更大范围、更深程度地展开合作,通过更充分的信息共享、合作,降低市场成本,例如在私营部门更具敏锐反应的产品需求等领域,发挥高效的市场调节作用,以平台数据支持更好的产业规划决策等。
三是合作社要继续发挥作用,拥抱数字经济,在融入创新性的市场机制的过程中,成为新农商合作社,通过线下组织化的提升和线上组织化的带动,进一步改造传统农业,促进欠发达地区农业的现代化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