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密林中的阳光
春暖花开,我在读《眠》。利用每天的碎片时间,我看了两遍。
好巧。这是村上春树春天写的,而我偏偏选择在春天读它;这是村上春树很久未写小说后的作品,而此时的我恰巧写不出小说。冥冥之中,有什么渊源吗?
我不知道。但最近我的确写不出小说来,上篇小说阅读量24。这样的成绩,不得不让我反思。
我觉得写一篇好的文章,不管是散文还是小说,必须得由一定的文化底蕴承载。不是我认识几个字,有那么一点生活经历,就可以写出来的。
我也觉得写作是一个技术活儿,不管是构思还是语言的提炼,都是需要专业的。
所以,我给瑞瑞请假了,去一元训练营学习。所以,我利用碎片时间,去读些名家的作品。
《眠》是我读的第一篇。读完第一遍,我只熟悉了里面的故事情节,并没有太大收获。
于是,我又读了一遍。读完第二遍,我好像感觉村上春树的确比我牛逼了那么一点儿。
首先,这篇小说由6部分组成。每一部分都可以说是一个完整的故事,但又为下一部分埋下了伏笔。可以激起读者继续往下读的欲望。例如,第1部分的最后一段是“然而此刻,我睡不着觉。自打睡不着以来,我便不再写日记。”,这段话不仅承前,对他讲述她睡不着以前的生活的总结,而且启后,如果不写日记了,她接下来又干什么呢?所以,自然而然的引出了第二部分的内容。
另外,他的构思也非常巧妙。女主人最后困在车子里,引擎点不了火,拔出车钥匙再试依然失败。既是意料之外,又是情理之中。因为在小说的第1部分就交代了,她这头“毛驴”的引擎大概每个月要岀一到两次毛病。
还有,我也喜欢村上春树对细节的描写。就说他形容女主人丈夫酣睡的样子:
一只赤裸的脚以奇妙的角度从被子一侧伸出来。简直让人以为是别人的脚。大脚硬邦邦的。嘴巴半张着,下唇松松垮垮垂向下方,鼻翼不时像忽然想起来似的猛然一颤。眼睛下面的黑志大得异样,显得猥琐。眼睛闭得也有些缺乏风度。眼睑松弛,望去像个褪色的肉盖子。睡得简直像个傻瓜,我心想。睡得简直像个傻瓜。
生动形象的描写,既让人感觉真实饱满,又可以让读者幻想连连。那只裸脚以奇妙的角度伸出来,到底有多奇妙?它自动的让人开启各种联想之旅。还有那神态描写,他从五官上加以修饰,显得饱满,让人知道这样的结果显得很猥琐。当我读到这里的时候,我就在想:如果要我写,我会写成什么样子呢?
我肯定会这样写:
一只赤裸的脚从被子里钻出来,再看看他的脸,熟睡得像头死猪,猥琐极啦。
就这么一对比,就这么一个细节的描写,村上春树就把我甩到了十万八千里之外。
而我更喜欢他后面的那两句。睡得简直像个傻瓜,我心想。睡得简直像个傻瓜。极其普通的重复语,却描写出了女主人对丈夫的口是心非。就像现在很多情侣对对方说:我恨你,我恨你,你个死鬼!哈哈,总之我喜欢这两句话得不行,尤其是用在此处,无比美妙。
其实还有很多值得细细道来的地方,但春困,力乏,就此停笔,入眠。
一元短篇训练营 密林中的阳光(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