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早以前还在大陆的时候,我和朋友们去一个郊县的山中远足。那天阳光灿烂,山中静得只听得见鸟鸣。我躺在地上,伸手触摸着地面干燥的野草和灌木,贪婪地呼吸着纯净的空气,从中体会出一种在城市里感受不到的气息:秋的气息。
由于长期生活于城市中,秋天大都是多雨的和阴暗的,不知不觉中,我似乎渐渐忘记了秋天的存在。来美国之后,我先在南部(乔治亚)念书。四季炎热的南方虽然不太能感受到秋天的不同,但却能看到少许秋天的色彩:还记得在去学校的路上有一棵不知名的小树,一到秋天它的树叶就变红了。每次路过,我都要多停留一会,欣赏它在常青的环境下显得分外醒目的紫红色,甚至触摸一下干燥的树叶,回味我一度邂逅过的秋天。然而我一生中真正领略秋天的魅力,还是在读完书到美国北方生活之后 。
北美以秋天出名,因为它干燥宜人的气候,更因为它满山遍地的红叶。之所以能有如此迷人的秋景,除了四季分明的气候以外,还因为北美特有的一种树:枫树。此树为落叶乔木,高大挺拔,外貌随季节之变化而变化:或在冬日裸露它自由舒展的枝干,或在夏季披上它青葱茂密的绿装,而秋天,则更是它最显“姿色”的季节:在落叶归根之前,它们一定以最热情的色彩,把大地装扮得万紫千红。
美国的红叶是以东北部(新英格兰,和加拿大接壤)最为著名,因为那里的枫树最多。不过其实除了东海岸最南部的两个州 – 弗罗里达和乔治亚之外,整个美国东部都或多或少地被落叶乔木所覆盖。所以如果在秋天从南卡罗来纳州开车北上,一路都能看到茂密的红叶,可谓目不暇接。
记得我刚到北方后的第一个秋天开车出游,就被秋天的美貌所“醉倒”。时值黄昏,夕照与各种树木的色彩交织,四处都是耀眼的绚烂。当时我开上了一个山坡,在路边停下车来,站在没有人烟的山头,屏住呼吸尽收眼底风光。眼前的被枫树盖满的山谷从我脚下连绵不断地延伸到天边,我仿佛是站在悬崖边上,独自面对一片波浪起伏的紫红色的海洋。近处的树或呈红色,或呈黄色,或偶尔透露一丝还没褪尽的绿,然后从近到远依次地变红,变紫,到了最远处,才可见一抹淡蓝与天相连。当时我面朝北方,左边的西天已在夕阳燃烧下红透,而右边的天空却依然呈静穆的天蓝,仿佛是两个绝然不同的世界,被这片“汪洋”所隔开。而被夕阳镀上金边的山谷的脊背,则像是在紫红色的海洋上起伏有致的波浪,不断地翻卷出金色的浪花。山谷中偶尔有住家,白色的墙面被照耀成亮黄色,显得刺眼夺目,而更多的住房则被淹没在“海面”下,只有缭绕而出的炊烟,在紫红的山谷上升腾游离,仿佛是风景中的精灵,把这片人间土地装饰成童话的故乡。
那是我最难忘的一次秋游。之后,我几乎没看到过更令我惊叹的秋景了。从此秋天成了我最喜欢的季节,每到夏季将逝,我都会格外留意秋的来临,在每一次色彩的微妙变更中,在每一片树叶的飘落中,甚至在每一次踏破落叶的清脆声中,仔细体会它的和煦,它的安详, 和它拥抱一切的温馨。
春天是生命的起始期,夏天是生命的成长期,而秋天,则是生命的收获季节。生命的能量来源于光和热,而秋天的色彩,就是光和热的色彩,所以是生命的色彩。也许,秋天真正的魅力,就在于它以生命最强烈的色彩拥抱万物,并向我们暗示 – 生命,总是在走过大部分路程后,才到达它最丰满的至高点:精力最充沛,热忱最饱满,理性最完美,性情最宽厚。正因为秋天如此美丽,大自然,才无怨无悔地走向严冬,安详地等待又一次新生。
我热爱生命,所以我赞美秋天。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