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暇之余,翻阅自己手抄的《红楼梦》,虽然只抄到二十回,书法也不漂亮,但较之印刷本,仍然倍感亲切。正是这一笔一划,触动往日抄书的感觉,仿佛再一次身入红楼幻境,甚至听见人物的欢声笑语、长吁短叹。一本书像一个人,读一遍是初识,边抄边悟才能身深入领会,最终完全拥有一本书的精髓。与阅读相比,抄书让我找到拥有一本书的感觉。
我是什么时候开始开始抄书的?算一算该是一年前的事。迷恋读书到一定程度,便会不仅满足于阅读。第二遍阅读《红楼梦》的时候,我想一字一句慢慢地品味,在字里行间记下自己的思考感悟,面对没有旁注空间的现代印本,加之舍不得把书弄脏,只好采取古人常用的笨办法——把书抄下来。抄书既能强化记忆,又可预留批注的空间,还能练习书法,可谓一举多得。久之竟成习惯,不但读《红楼梦》如此,碰到其它的好书也手痒痒,非要将它抄下来才“解馋”。在边抄边悟的过程中,感觉真正拥有了一本书。我因此总结出读书的规律:在一本书上投入的精力越多(当然这本书要值得这种投入,往往还是那些经典之作),从中得到的乐趣也越多。 难怪有人说:“要无限地相信书。”
自从喜欢上抄书,每天不多的读书时间只能集中在若干本书上,不自觉把书分成了两类,一类为需要抄写的书,数量较少,如《红楼梦》、《源氏物语》、《包法利夫人》等;另一类为不需要抄写的书,它们的数量大,因而长时间难得一阅。既然如此,索性把自己的书架整顿一番:需要抄写的书摆放在书架易取之处,不需要抄写的书,除留下工具书供查阅和若干图书供消遣,其余全部装箱封存,过一段时间换一批到书架上。经过这个步骤,不但理清了读书的思路,而且房间因此整洁不少。
这个过程使我想到,人的一生中,既要工作又要生活,能用来抄书的时间真是少之又少,因此真正拥有的书籍也就寥寥可数。所谓“阅过”的书籍多如烟云过眼,所谓“藏书”其实并不为藏者拥有。印刷术虽然提供了购买书籍的便利,但对一个人来说,书还是要靠一笔一划去感悟和拥有。每次读古人书,总不由自主想到,一个人拥有的书有多少,学问就会有多深,与古人的刻苦抄书攻书相比,自己真正拥有的书有多少?很多时候只是把书买回来,翻一翻看一看,从来没有想到过去拥有,因而难有深厚的积淀。
有趣的是,2006年的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帕慕克在其《天真与感伤的小说家》中也两次谈到拥有一本书,一次是在他举的例子中,一个女生以为只有自己喜欢某本书,见到另一个自己厌恶的女生也在读该书,自觉失去和书的默契,从此放弃了阅读;另一次是在讨论阅读小说的乐趣时,认为读完一本书尤其是别人难以理解的书,会为自己拥有这本书而感到快乐。看来,拥有一本书应该是读书的一种境界,而对于我,边抄边悟则是拥有一本书的基本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