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觉得重要的概念说起,也会加入自己的所见。
保险要有一个对象,就是你要保什么,术语叫保险标的。有两类保险标的,人身和财产。附着在“人” 和 “物”上的无形的权力与责任,也可以是保险标的。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现代保险业务的架构还有责任保险和信用保证保险。责任保险的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对他人依法应负的民事赔德责任,信用保证保险还没有接触过。
接下来说说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并作一比较。“无损失,无保险”。保险通过对每个保险契约的损失补偿,达到确保经济生活安定的目标。
当危险事故发生,导致财产或所得丧失,对应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对于财产保险,损失补偿金额可以以实际发生损失为准。而人身保险的危险事故所致的损失金额就很难测定,因而采用预先规定的赔付金额。理论上,都遵循损失补偿原则,即任何对损失的补偿都以损失的范围为限。
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除了在损失补偿时确认给付金额的方式不同,还有三点主要不同。第一,经营技术不同。人寿保险的危险事故出现较规则与稳定。而财产保险没有。所以财产保险一方面要保持大量准备金,以便有充足资金应对未来的赔款,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大数法则,例如分散风险和尽可能多的承保多种风险。还有共保的运用。
第二,适用对象不同。财产保险的客户大都是企业,人身保险是个人。第三,契约时间不同。人身险多为长期,需要连续多年交保费。财产险常为一年或更短,比如个人车险。
保险合同中的概念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力和义务关系的协议。
从条款中可知投保人和保险人是签订保险合同时涉及的两方,准确定义为: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还缺少一个“对象”,就是保险标的。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
确定了被保险人就确定了保险标的,即他的财产或人身。你要为保险标的买保险一定是有充分理由的,你不会为一个陌生人买一份人寿保险。也不会为陌生人的房产买保险,一旦该房产发生火灾你没有任何损失反而可以从中获益,这就不是保险而是赌博了。所以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只能为对他有利害关系的对象投保。
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在保险标的对应的主体上是不一样的,其中也引出一个很重要的概念---保险利益。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也就是“物”,它对应的主体是被保险人。因此被保险人在财产保险中是关键,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要有保险利益,故他享有索赔权来弥补其“物”的损失。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关系没有规定。
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人身,即被保险人的寿命或身体,所以规定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