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来觉得公交车站是比公交车还要伟大的一个发明。
小城市,没有四平八稳、呼啸而过的地铁。最经济的出行方式是乘那种绿色的笨重的公交车。初中时候班上的语文课代表写了一篇作文,题目叫做《故乡是一辆昂贵的巴士》,其文艺程度,其逼格之高,让我一下子爱上了这种以往嗤之以鼻的交通工具,正式从土豪一般十步路都要叫个计程车的小奢靡转入了浩浩荡荡的公交车大军。
大概也是这样一个燥热的夏天,我兴冲冲地上了公交,从市区到县城给我的小男朋友一个惊喜。欣喜于只花三块钱能坐着慢慢晃悠上大半个小时。但很快我发现,我只能实现其中的一样,也就是我可以晃悠,但他妈只能站着。接下去的场景就是我没法遮羞的胳肢窝下露出几根没长全的腋毛,正对着面前刚被我让了座的呵呵直冲我笑的老爷爷。太久不坐公交的我被晃悠的全身肌肉紧张无比,脚底冒汗——就像我现在握着笔的手渗出的沾湿纸张的汗那么多一样。本来就站不稳,有时候一个刹车,鞋还在左边,我的脚已经滑溜到右边,然后小拇指汗涔涔地就这么从我的凉鞋带子里滑溜出来透气……幸而最后还是下车了,在我结束了那个双手拉着吊环像体操运动员一样甩来甩去就差没来个托马斯全旋的惨痛45分钟,且尴尬地蹲下身子用手收回我的小拇指之后,一脚踩在厚实平稳温热的地上的时候简直不能再愉快。重回妈妈的怀抱忍不住热泪盈眶的感觉。
打过电话,然后开始收拾心情,在那个作为站台的路边,等着来接我的小白马王子。
这是第一次约会。直到现在我还是很爱那个地方,那个都不知道算不算车站的地方。觉得身边所有的一切都好可爱。小草好可爱小花好可爱,连贴在旁边电线杆上的“大保健”广告上面那个太过暴露的女孩子也好可爱。一块暖心的小石头在我的影子里和我一起兴奋地谈论着他会来的方向。
公交车站真的是一个很神奇的地方,有人在这里接走心爱的姑娘。
却也让人背影逆光,充满离殇。
一次的不欢而散。我们在车站上松开了手。然后我上了车,没有告别。
上演了一出偶像剧情形,男主愣了几秒后,在后面骑着自行车追赶,却没能像偶像剧里面那样,在车窗外拼命喊叫,敲打窗户。他只是从一个站台骑到下一个站台,然后在一个十字路口红绿灯的地方,很不浪漫地跟丢了——也最好是这样,再来点什么车毁人亡的戏码,那才是狗血——这些都是他后来才告诉我的。
“车站爱情故事”还有很多很多,我的,别人的。忧喜交织,却像车站上的广告滚动屏一样,不停翻滚,被每个无聊等车的人反复咀嚼,早就失了它最初的强烈的刺激味道。
我有时候也看见,无关爱情的,我的车站。
前段时间在微博上看到一个段子,“让我心甘情愿等的人只有公交车司机”。类似与此,正午的车站会站满很多下班的或者放学的人,朝着同一个方向,流着一样咸的汗,伸着一样长的脖子,手里攥着一样面值的钱。
只有少数人会坐在后面的椅子上,刷一下手机又抬头看一眼左右是否有挥臂走动的人。我不紧不慢的性格注定了我是少数人中的一个,也时常是坐在车上居高临下看着他们的一个,看着大叔大妈小弟小妹走出车站的荫蔽高频挥手,汗珠从眉间曲曲折折地滑下来。
哦这时候我最好不该有一个不注意然后把额头磕在前面座位的靠背上。
也有一次在很远的郊外车站等一辆末班夜车——当然我随身携带着一个彪悍的妹子。她翘着二郎腿在刷手机,然后我忐忑不安地坐在她旁边,屁股和椅子摩擦摩擦,脑子里疯狂闪过恐怖小说里的场景。这时候不是该忽然出现一个白衣女子看着滚动屏上贴着的告示和报纸说咦原来我已经死了。或者从黑漆漆的灌木丛里跳出一个威武雄壮的套马的汉子——呃,心狠手辣的电锯狂魔,来一场血腥的大屠杀?鸡皮疙瘩一路狂飙,哆嗦到脚趾尖上。
胆子大点也会在深更半夜和朋友出来吃烧烤喝冰啤,路过车站的时候看见一两个流浪汉披着灰色的被子瑟缩着灰色的乱发糟糟的头。空冷大街上我跟着脚步一起踉跄的飘忽的心就突然安静得只剩下跳动的节奏。恩,这里,是偌大的城市里为数不多的他们的归宿,也和他们一样,是风餐露宿的流浪儿。
我离开了。远远地转头又望见,说夜色是件轻纱,影影绰绰的路灯光亮是纱上透出的隐约肉色,那么车站就是挽起袖子露出的白皙的手臂。好,好啊,我想吟诗,脑海里却只有“啊!日!太阳啊!”这种黄色的不搭调的东西。
刘瑜说,午夜的破破烂烂的地铁车站是姿态各异的风尘女子,是一部还没被篡改的历史。但是小城市的公交车站没有历史,不具风尘。他们只是兀自泛着暖黄的光,像个不起眼的小人物有着随时变换的命运。就像离我家最近的那个车站,因为立交桥的封堵依然无法通车,可它还是老老实实站在那里,从白天到黑夜,从黑夜到白天,执着地伸长了脖子,等到一个笨重的大家伙不会再前方的路口就拐弯;等到有那样一颗安稳的心,踏上它那一小块土地。它保有着最后的风度,等某个早晨有人来清扫它高昂胸膛上层叠的落叶。
我也想有一天,能这样坚定地等一辆不知何时会来的车。
我也想有一天,像个文青一样,在古怪的“终点站到了”的女声中,慢悠悠地走下台阶,捧一点寥落的带着秋色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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