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很多关于吉芬商品的问题,讨论多的是关于股票到底是不是吉芬商品。
我们先来回顾一下吉芬商品的定义:是指某种生活必需品,在特定条件下,消费者对这种商品的需求与其价格成同向变化。
好,我们能从定义里看出什么?1. 经济学中,商品分为正常商品和低档商品。这种分类是根据消费者的收入与消费者对商品需求的关系而划分的。一般情况下,收入的增加,对正常商品的需求会增加,对低档商品的需求会减少。这个很好理解。人有钱了就会倾向于买更好一点的东西。没钱的时候更可能过的凑合一点。
2. 除了受收入效应的影响,商品的需求还受到替代效应的影响。面粉价格上升,那我们可能就选择更多吃米饭了。所以对正常商品而言,因为有替代效应,也会促使对正常商品的需求减少。
一般正常情况下,商品的价格和需求量都是成反比的,不管是正常商品还是低档商品,价格越高,需求量越少。在经济学中,我们把它称为需求第一定律。
这是理论得出的结论,但有没有特殊情况存在呢?
有的。吉芬商品就是为了在理论上补充需求第一定律的概念性商品。
首先吉芬商品一定是一种低档商品,低档到收入效应超过了替代效应。也就是说,即使收入高,或者有其他替代品,或者该商品的价格上升,人们还是选择购买。同时吉芬商品是一种必须品。比如最经典的土豆例子。在上个世纪的英国和爱尔兰发生饥荒,土豆价格不断上涨,但人们反正选择更多的购买。那是因为其他食品,比如牛肉蔬菜价格更贵,涨的更多。相比之下土豆反而是更便宜的。而且那个国家的人民把土豆作为主食,就像米面再贵你还是要吃一样。
那我们再回过头来看股票属不属于吉芬商品。
你可能会觉得很多时候股票上涨人们反而去购买啊,所以它是吉芬商品啊。
但首先从定义来看,股票本身并不属于低档商品,虽然有些垃圾股价格只有几毛钱很便宜,但它本身并不是生活必需品。
其次,股票更多是作为金融资产而不是一种消费品。你购买价格上升的股票,其根本原因是预期它还会上涨,把它作为一种投资而不是消费。
所以股票并不是吉芬商品,同时股票仍然满足需求第一定律。
我知道有些经济学考试题目中把股票作为吉芬商品。我个人认为这是有误的,但会考试是一回事,精确掌握知识又是一回事。而用知识来指导我们的实践,优化我们的生活和决策更是另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