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日想着双十一去各大网站上屯书的我,突然想起了书柜犄角旮旯里那些我买了许久却没有看的书,想来有些惭愧,于是便随手翻开了一本。这一翻,便是一个下午,一读便是羡慕。
我是羡慕福贵的。我从来没想过有一天我会有这样的想法。最开始知道余华这本书的时候,是在初中的语文课上,老师大概讲了这个故事,我听了,没什么感觉,因为那个时候的我完全不会去考虑怎么让自己受欢迎或者看起来很酷以外的事。
晃眼间,我已经进了大学,说起来这个大学还是很多人意料之外的事,这个不在话题之内就不多说了。再看这本书,我是羡慕的,福贵先是有钱的,他活成过有钱人,他有爱他的父母,他有愿意付出一切陪着他爱他的家珍,他有一个懂事听话的女儿,他有个调皮但是还是明白他们家不容易的儿子,他也有个孝顺的踏实肯干的女婿,有他的小孙子他的寄托苦根,甚至到最后还有一头老牛陪他。而我什么都没有,怎么不让人羡慕。即使像是命硬的福贵克死了所有他爱和爱他的人,但是我能感受到他活着的这些年里所感受到的关爱和幸福比他所经历的苦难更多(找不到一个好的词
在认真读这个故事的时候,我充满恶意的揣测过福贵身边每一个人,他的父亲会把他逐出家门,他的母亲一直和家里不和早就想一拍两散,他的妻子早就看不惯这个垃圾丈夫,另谋他嫁,他的女儿恨他,他没有未来他会没有一切,最后丧尸荒野。但是他没有,即使是他最荒唐最蛮横的岁月,他的家人都没有放弃他,这是何等的幸福。余华写苦,但是却把人生最美好最幸福的珍宝留给了福贵,他怎么不愿意活着。
刚开始谁不是对生活充满希望的,但是走到最后的不是靠点希望而是勇气,活着总是要有点依托的东西才行啊,被拉去当兵的福贵,盼着回家,因为家里有娘有家珍有来凤还有自己的儿子,他活着回去了。重新想想那些就这么死在战场上的,他们就没有盼头吗,有但是他们的命不够硬。
【凌晨四点半 不行了 我得睡了 明天还有明天的事 先放一放】
别再说要像福贵那样活着。如果我有家珍,我也不愿意死。我要留着我的命,让家珍活得更久。什么时候人算是真正去世,再也没有别人记住他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