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家门口有一个长长的斜坡,小时候我经常来来回回的跑上去再冲下来,享受这样被风簇拥着的感觉。但是最刺激的是爷爷骑着自行车把我放在车架上一起冲下去的时候,那一瞬间仿佛停滞了时间,连心跳都是在坡底才又重新跳动。
很快我就有了自己的小车子,从四个轮子到三个轮子,最后是两个轮子。
上学以后每天都骑,可我却更羡慕那些父母开车、骑车接送的同龄人。毕竟秋天和冬天的时候那么冷,骑车出行要把人冻僵了。
我的小黄车也从最初的爱车“小黄”变成了“老黄”,骑车的兴趣与日俱减。直到初中的英语老师讲到了“环法自行车比赛”,讲到了一个传奇的自行车赛手——阿姆斯特朗。
阿姆斯特朗进入自行车比赛的职业生涯是一件非常偶然的事情——一位热衷赛车的交警抓到了一个严重超速的小男孩,而这个小孩居然把自行车蹬出了汽车的速度。这个名叫阿姆斯特朗的小男孩有悲惨的身世——未婚先孕的母亲、贫寒的家境,最后还有癌症。
然而,他最后在赛场上取得了无人能及的成绩。他战胜了许许多多的困难,每一次重重跌倒后又爬起来,前进前进。
自从知道了这个故事,我给“老黄”改了个新名字——阿姆斯特朗之车。每蹬一次脚踏就觉得自己又征服了一块土地。从那以后,汽车尾气和炽热的阳光都不可怕了,甚至连冬天也不可怕了。只要坐上车,我仿佛阿姆斯特朗附体,感觉全身都轻盈了,充满了力气,可以一直前进。
长大如今这么大,我仍然在骑车,它总能让我重获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