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眼一睁忙到天黑”,这不是夸张,不是故事,是很多人的真实写照。
“5+2白加黑”不是唱高调,不是嘴上说说而已,是很多人的真实情况。
“干了反贪,天天加班!”这是《人民的名义》电视剧中陆亦可常挂在追遍的话,也是两位处于热恋中的检察官周正和林华华一直表示特别无法接受的真实工作状态。
那么,真的有这么忙呢?真的需要每天加班加点吗?真的需要置父母双亲、爱人孩子于不顾,每天活在单位长在办公室吗?
我曾经有过6年“5+2白加黑”的经历。
我感谢这6年的历练,让我得到了很大的成长和提高。
我对这6年的经历深恶痛绝,让我的身心几乎处于崩溃的边缘。
正是因为有过这6年的经历,我对加班这件事情几乎充满了本能的反感、畏惧,甚至连我的家人对加班这两个字也谈之色变。
真的有必要加班吗?在付出了大量的时间、精力、体力乃至健康之后,真的对工作质量带来极大的提高,对工作效率带来极大的提升,对工作结果带来极大的推进作用吗?
未必。
应该想想为什么加班,在加班过程中具体干了什么。
有些工作能力不够,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别人利用1个小时可以干完的工作,而且质量还很高,有些人却需要一天乃至两天才能干完,而且错漏百出,实在没有办法,能力不足时间凑,但这样的加班是应该表扬还是批评呢?
有些上班不务正业,没有抓紧时间完成手头的工作,却与人聊天吹牛,总感觉工作嘛,就那么回事,上班时间炒炒股,与人联络联络感情,结果突然领导需要工作结果,无奈之下,只好主动留下,把上班时间与休息时间置换。
有些拖延症严重,总感觉时间还早,时间还长,距离工作完工时间还有一周、还有一天、下午才报,一直到最后一刻,突然发现工作内容还有很多,比自己想想的要复杂很多,无奈之下,只好把自己锁在办公室加班完成。
有些思想过于懒惰,日无所思夜无所梦,终日浑浑噩噩,遇到工作遇到问题没有解决思路,更没有解决办法,常常是领导指一下,往哪打一枪,还美其名曰我这是服从领导尊重领导,领导让往东我坚决不会往西。长期处于遇事挡事的状态,说起话来底气十足,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听起来高大上,拥有大无畏的革命气节,实质上是手中没粮心又不慌,得过且过。长期处于这种状况,他们长期加班加点也就可以预料了。
有些功利心太强,加班的重点不是为了工作,是为了让领导看到自己在加班,加班的目的不是为了更好地完成工作,是为了让领导感觉到自己很努力,是为了在领导眼前心目中刷存在,表忠心,这样的加班是为了熬时间熬资历博眼球,项庄舞剑意在沛公,这样的加班是官僚主义的问题,这样的加班肯定是无效的,也许这些人坐在办公椅上,想的是桃园,看的是小说,打的是游戏。
有些被领导加班,下班了,领导不走,工作人员实在不好意思走,即使没啥事干,也留下来陪着。记得一个同学的爱人讲过,刚到某部委工作,她们处长下班不回家,导致她们天天不能准时下班,世间长了一了解,原来处长岳母在他家,他不愿回去面对,干脆在办公室多待会,关键他的一个纯私人原因,导致整个处的人都无法按时下班。
有些上级安排不合理,上级对一项工作没有总体把握,对工作中存在的难度没有预判,当具体工作人员落实过程中才发现困难重重,又苦于各种原因,无法说出自己的苦楚,只好甩开膀子,拍家舍业常驻办公室。
有些上级频繁更改要求,写一篇稿子总追求上档次,一句话总是翻来覆去的改,当改了无数稿之后,突然发现还是最初那稿比较合适,于是在浪费了无数个日夜,耗费了无数的精力之后,一切重归于零。
上面列举这些都属于无效加班。有个人原因导致的,有上级领导原因导致的,还有我们的一些用人制度用人导向造成的,而不管什么原因,都应该尽量避免出现这样的无效加班。
那是不是说所有加班都是无效的呢?也不能这么说,陆亦可同学但凡在加班,干的肯定都是与工作相关的,而且从事的都是对工作有效的事务,她带领之下的加班,的确促进了案件办理的进程,加快了反腐的进程,从对汉东官场的反腐来说,的确做出了很大的贡献。这就是有效加班,他们这些加班带来了效益,拥有成果。
但即使有效加班,对于这种加班我个人还是有一些自己的看法,为党为公都正确,但对于类似林华华、周正这些工作人员来说,对于大好青春刚刚开始的他们来说,对于那些上有父母双亲需要抚养,下有年幼子女需要照顾的工作人员来说,似乎不是特别公平,似乎有些不讲情理,他们几乎失去了所有休息时间,几乎没有了生活的情趣。既然拥有这么大的工作量,应该做的是相应增加人手,增强力量,而不是压榨现有人员的潜力,贡献是应该的,科学方法也应该讲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