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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你在年轻的时候,会爱过这样一个人。
他满足你对爱情所有美好的想象,爱好广泛,喜欢听民谣,喜欢看动漫,喜欢结交朋友,喜欢读书写字,只是唯独,不喜欢你。
可是你依旧义无反顾地爱了,爱得轰轰烈烈,爱到覆水难收。
因为他,你学会了理解,学会了等待,学会了宽容,学会了温柔。
你最喜欢的事情就是偷看他,你喜欢他左耳的黑色耳钉,喜欢他在微微南风中扬起的一头染了霞的短发,喜欢烈日中他站在路边白桦树下的白衬衣,喜欢他走路时昂首阔步的翩翩风度,喜欢他考试成功后,面对他人赞赏时的从容不迫,喜欢他的红色耳机,喜欢他的清晰字迹,喜欢关于他的一切事物。
你试着追他,为他买水,为他抄歌词,为他学会唱歌,学会写诗,学会弹吉他,为他织围巾,买他最喜欢的口香糖和周杰伦的专辑。
可是,他每一次都是很果断地拒绝,然后甩给你一个鄙夷不屑的眼神,可能还骂了一句:神经病。
你呢?那时候,你的羞耻心和自尊心都不见踪影,你在他面前,把你的感受都抛在脑后藏匿起来。你顾不得那么多,反而傻乎乎地朝他笑,说:这是你第一次跟我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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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傻姑娘,为什么不好好爱你自己。
那时候的你,一定会信誓旦旦地告诉我,或者警告我:我自己的事情不用你管。
可真的只是你的私事吗?
你为了他,跟父母吵架,你说他们不理解你,为什么不能放任你去追求真爱,反而每天那么啰嗦,说着“你们两个根本不可能的话。”
他们苦口婆心地劝你,得到的反而是你的不屑一顾。你对他们失望极了,自己最喜欢的人,为什么他们不能接受。
因为你是他们最珍贵的女儿啊,他们宠了你近二十年,怎么忍心让一个外人肆意践踏你的自尊。
他们不想你因为他委屈求全,他们心疼你。
他们看着你彻夜为他写情书,然后又被他一次次拒绝,这段不属于你的感情把你折磨得遍体鳞伤,你却颇有一种“不撞南墙不回头”的气势,依旧带着一种至死不渝每天为了他奔波徒劳。
可是,他们劝不动你,你陷进去了,打了心结,得靠你自己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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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纠缠了他很多年,他把你删掉,你再把他找回来,你一天打开他的qq名片无数次,可就是说不出一句话。
你怕因为自己说错话,与他之间会隔出万水千山。
可你很想念他,没日没夜地想念,你快疯了。
你尝试着与他说话:我想你了。
他回复了一个字:滚。
你当时如果在笑,那笑容一定很苦涩。
然后,他在你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交往了初恋女友,他的女朋友知道你喜欢他,毕竟你曾经火遍他的朋友圈,跟他的朋友熟络关系,只为了离他近一点。
然后,他的女朋友把你从他的qq里删掉了。
那时候,你在深夜跑进海里,被破碎一地的啤酒瓶扎伤脚,海水渗进血液里,疼到麻木。
其实,就算他与别人情深似海,也从来不会记得还欠你一个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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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个坏女孩,把他宠上了天,让那个天真的男孩以为爱就是对方无穷无尽的付出,他只需要坐享其成。
所以,他的初恋,意料之中地很快结束。
你从朋友那里听说后,却没有勇气去安慰他,出于懦弱,还有一丝可恶的窃喜。
而他向来是很优秀的,所以很快走出了失恋的阴霾。也许,他清楚地感受到,当初,你的爱是那么丰盛多彩,可是,你们已经回不去了。
人总是这样,只要拥有过最好的,后来者都入不了法眼。
你曾经幻想过无数次,总有一天,事业如日中天的他突然仕途失意,生活坠入谷底,你就有足够的理由回到他身边,陪他度过那段艰苦的漫长岁月。
能成为他的糟糠之妻也是三生有幸。
可是此刻,你却在异地的深夜独自哭泣,因为他受伤了,被一个他爱的女孩伤透了心。
你心酸不已,多么希望时光倒流,站在他面前坚定从容地说:
我不爱你了。你记住,再也没人像我这样无条件地对你付出了,以后如果遇到真爱,一定要懂得理解忍让,不要胡作非为,惹她伤心。
她不像我,她会离开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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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最喜欢的一句话是:跨过人潮拥抱你和不顾一切撕破脸皮都需要勇气。
他离开后,你慢慢懂得了什么是爱。
你渐渐明白,当初他的绝情、麻木、冷酷、鄙夷都是为了你一个人设定的,他其实一直没变,还是那个最初的少年,最初的梦。
只不过是你马不停蹄,追得太紧,他习惯了你跟在身后,这样的人设令他觉得,自己是你高攀不起的大人物。
而你明白这一切的时候,却依旧不怪他,你依然会拿出挖地三尺的毅力,给他在过去的回忆里安排一个安稳的位置,一个不伤害他半分,令他从此无后顾之忧的位置。
然后你发现,你满腔的勇气,不是为了最后与他分离时不顾一切地撕破脸皮,而是为了那年寒冬,跨越人潮拥抱他积攒的。
你记得他脖子上的温度,记得那双没有用力勾住你的手,记得他微颤的胸膛,记得他缓缓吐出的那句:“车来了,你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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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民谣歌手说:
“最单纯的喜欢,是就算你拒绝了我,我也没有丝毫埋怨,我会把喜欢藏起来,不再招摇过市,如果你有求于我,我依旧鞠躬尽瘁。”
所以,你并没有做错什么,爱与不爱之间,不过只差一点缘分。
毕竟你是我爱的人,我又能够怪你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