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周二,晴,25至35度
昨晚刚一入睡,就梦见了父亲。对他说,中秋和妈一起来家吃饭。说完猛然惊醒,心被抠去了一块。想以后还要经历很多次这样的别离,活着真没意思。泪涌鼻塞,哽咽出声。遂起床,踱到书桌前翻书,孙星衍编撰《孔子集语》,是从一百五十一种文献中辑录的孔子言行史料,可作为六经的补充阅读。读到一条摘自《韩诗外传》:“孔子曰:‘君子有三忧:弗知,可无忧与?知而不学,可无忧与?学而不行,可无忧与?’”是啊,君子唯此三忧,除此之外,何忧之有?孔子“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也唯有读书,才能让人忘记世事无常所带来的无助与恐惧,才能超脱于生离死别之外。故我当更发愤,以期老年时也能有孔子忘忧的心态。
今日不写作了,自5月21日,简书开通以来,已写了十万字。如此速度,会将大脑掏空。
读陈大齐著《孔子言论贯通集》,陈的论述逻辑很缜密,意思排得很满,无漏洞,亦无发挥余地,可能在有的人读来嫌其啰嗦。哲学语言与文学语言会有所区别。昨日写的集解《说自己能做到的话》,多借鉴,或者说大段抄袭了陈的著作。本是想借鉴的,因其论述密不透风,借其一字,就得整段搬用。因为根本插不进字,也删不去一字,深陷其逻辑中,无能转化成自己的语言逻辑表述。究其实,还是写得匆忙,未及细想。今日复读,陈先生文章是言与行关系的总论,而我的论述主题只是其中的一部分,故于核心要点未论述深透,却在面上铺得过开。此章为子贡问君子。孔子答“先行其方而后从之”,孔子为何要给子贡做这样的建议呢?必是针对子贡的陋处而论。对于这点我未做分析。今读《论语》,读到子贡问“博施而济众,可谓仁乎”,孔子答:“必也圣乎,尧舜其病诸。”此处就可见子贡好说大话,以为自己富有,就有能力做博施济众的事。但你再有钱,能力也不及尧舜吧,尧舜都未必做得到博施济众。孔子教他,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此答与本章的回答,说你能做到话,都是针对子贡缺点的忠告。人心太大,难免眼高手低,不如从能做到事做起,说起。以后写《集解》切忌为一个人的观点逻辑所缚。可能是因为从读到写中间的间隔太短,上午读抄完所有注本,中午练完书法,就逼自己即刻动笔,根本没有留给自己消化、构思的时间。“学而不思则罔”,罔最初为网罗、拘束的意思,不思考,学的东西就不能自得于心,受拘于他人的观点逻辑之中。今后可将写作提至上午。下午读完,留一整夜时间构思,第二天再动笔,若仍无有思路,也不急于动笔,务得胸有成竹后,方行文。
陈先生将义理阐发得极为透彻。他义与礼是异名同实的,义为诚诸内,礼为形诸外,两者仅是内外的不同。但有时礼又涵盖义的内容,比如“君使臣以礼”,礼中兼括义,因若是空有其表的,必不足以使臣敬服,且对内在义的强调更重于礼。
陈先生解立和权,立对礼,权对义。子曰“不知礼,无以立”。礼是成规,有其定形,应付寻常事情,只须遵守成规,便可无所失误 ,便可站立稳固。而义是价值理性,是权度量的标准。子罕篇云:“可与立,未可与权”。可见,权是比立更难的事。因为礼是表面可见的已成的规矩,人知礼、守礼就能在社会上立足。而权的基础是义,这可从“义之与比”中获得证明。义是内在的、抽象的。陈先生释“义”为:不固而中,意即不采用一成不变的处理方法,随着对象迁移而迁移,以期收获最大的效果。义是比礼更内在、更本质的要求,学成表面的知识,每个人只要花下苦功都能学成,但未必都有将知识转化成智慧的天资。所以“可与立,未可与权。”
陈先生解释“博学于文,约之以礼”,说是指治学的两端,文是指古代文献,博览文献,然后去伪存劣,化繁为简,总结出抽象的原则,或制定具体的规则,是为“约之以礼”。这儿的礼,不是指形式,而是指内在的本质的道。很大儒者都将此两句视为学和行的并列关系,学,要博览群籍,行,要以礼来约束。我以为陈行生的解释更符合治学的规律。
谈义利关系时,也指出尤其要注意,义和利只是别异的概念,而不是对立的概念。利中有合义的,有不合义的,君子以义为价值取向,合义的利追求,合义无利亦值得献身。而小人以利为价值取向,凡事唯求有利可图,至于合不合义,则在所不计。
诸德必待礼义的节制而始成美德。泰伯篇云:“勇而无礼则乱,恭而无礼则劳,慎而无礼则葸......直而无礼则绞。”阳货篇云:“好勇不好学,其蔽也乱,好仁不好学,其蔽也愚......好刚不好学,其蔽也狂。”勇、恭、慎、仁、刚、直等等的品质,必要受礼义的节制而后成德,若不受礼义节制,会成为乱、劳、葸、绞、愚、狂等劣质,所以说这些优秀品质的价值并不存在于其本色,而是得自于礼义的许可。而于其他事,也同样以合乎礼义来衡量其价值,比如富贵,甚至是“争”,“怨”定性为贬义之词,若合乎礼义,同样会发展成好的一面。如阳货篇:“小子何莫学夫诗......可以怨”,学诗之后,获得义之所在,则可以多怨。八佾篇:“君子无所争,必也射乎!揖让而升,下而饮,其争也君子。”可见,“不学礼,无以立”。礼义不仅是诸德所应受的节制,还是一切行事所应守的准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