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日,总是一种温暖的感觉,不知为什么?今天应景儿思考一下,记录自己的所思所想。
读书的回忆
想起我读书的开始,是学前看的小人书,很模糊了,是在哥哥的回忆中似乎记起来这码事。自己的记忆是上小学,在家里无事生非地找东西吃,没意思,再找,看到一本书《创业史》,就拾起来啃,基本不认识字,带着上学,问老师,渐渐地一学年居然读完了,字也跟着认识很多了,一种莫名的美好感受充满了小脑袋小心脏,那种感觉强烈到我一直都记着,似乎是用身体每一根血管记住的,忘不掉。成年之后有段时间不愿意读书,可是迷恋当年的那种感受,迫使自己去读,就是为了寻找那种如痴如醉的迷人感受。从那时起,我似乎在别人眼里就成为了爱读书的样子。
真正读了很多书的时候,是在十几岁的近十年,读书读到被家长威胁,再读闲书就不要上学了!苦恼啊,上学和读书不是一致的么?怎么就非此即彼了?小小年纪,吃喝靠家,不得已,开始游击战般的隐蔽读。初中那几年每周自己去新华书店站着看书,然后自己游荡在小区楼房之间,边走边思索所读的小说,读多了就忍不住要写,那个时代的我,似乎有神灵附体,随便一句话,我就能编出个童话故事,牛得很。 爱看童话的习惯一直到大学毕业前。当了家长,捡起这个本事,是为了关着灯给娃讲故事,以便自己能早点睡觉,故事纯粹是随机瞎编,自己讲完了根本记不住,娃却总嚷着听连载。才思枯竭,压力巨大。不得已再次看书。
人到了一定年纪,经历的事情多了,就不得不思考,不得不改变,原本懒懒的想混日子,假装努力即可。现实这枚最强催化剂,任你最懒的惰性气体也变得活跃。痛苦的时候最需要思考,因为只有智慧才能解救自己,不得已,深入系统地啃读大部头的书籍,文学作品也放一边,史学和哲学进入书单,成为生活的需要,读啊读,希望找到解脱苦恼的良药,读啊读,明白了良药苦口利于病,自己就是那个病,自己就是那个良药,而读书就是那个明亮的眼睛,让我看到自己,一面是病人,另一面是医生。就这样,彻底成了书奴,思考成了醉己的那杯美酒。
关于写的开始
读书似乎就是一个孩子,总要长大,渐渐地就变成了成年人,就是码字。有段时间喜欢写作,有段时间又很烦写作,这段时间是主动乐意码字。原因很简单,思绪和情绪难以在阅读和说话中安放,心的向导就引领着来到了写作,像个农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地耕作,自称码农,码天码地,码吃码喝,耕不辍,人事无。写作是疗愈自己,写作是认识自己,写作是陪伴自己,写作就是自己。当生命的感知让自己明白,只有自己才是一切,才是根本的时候,写作就是爱护自己,就这样写作就成为了自己。写的好不好,不重要,写的多不多,不重要,写不写,很重要,给心中所感,给脑中所想,安放一个安静的地方,偶尔领出来,看看,就像和最知心的老友,闲聊天。
写作还逐渐成为了生活方式,每天码字如同吃饭睡觉一样,那种安宁的感受,像极了小学读《创业史》的美好感受,甘甜地浸润自己,一天就会很安生。
写作还帮自己安了另一双眼睛,看着人与事,想象着能达到那样的境界:平静旷达看人,乐观诗意视物!人事无,无事人!偶尔,会感受到“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美的征程,从此一去不复返!
美!很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