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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第一个喜欢,是自己点的。
那天跟闺蜜聊天,我说“刚刚我给一个大神点了两个喜欢,他回了我两个喜欢,这才知道,原来这事也讲究礼尚往来。”
我告诉她,之前,我很少给人点喜欢,除了她和我自己。
她表示惊讶,我居然会给自己点赞。
为什么不会?为了写篇文章,我左手拿手机打字,右手拿锅铲炒菜,幸好,我左手打字比右手顺畅。也幸好,文章思路是在地铁上就想好了。我给自己点赞,是想鼓励这么努力的自己。而且,给我点赞的人太少了,一篇文章自己点个赞,就占了十分之一,分量不轻。
我总觉得自己应该是热爱文字的,学生时代,每天要交日记,同学们会因为每天不知道写什么发愁,而我不会,他们写日常,我写小说,连载小说,一个情节就是一篇,好在,老师没说我文体不符合规范,我也就这么写着,只有两个读者,一个是我,一个是语文老师。但是,以前我只是自己默默地写,一本小说从初二构思到现在,才敢提笔。
10月26号,在闺蜜的推荐下,我注册了简书,同天,发了一篇小说《村花赵二妞的爱情故事》,发了之后,给自己点了个喜欢。第一篇被首页收入,还被其他好几个专题都收入了,首战告捷。
可是不久后,我发现我的文章访问量还是很低,甚至截止到今天,也刚刚过百。
我写了六个短篇小说,五篇过了首页,理应是个高兴的事,只是每篇文章访问量几乎都是两位数,只能用惨淡来形容。能上首页,不能保持高度,这让人很惆怅。
说不气馁,这是假的,说写自己的文字,不在乎有没有人看,也是假的,如果我真的是这么想的,我就不会在简书上写文章,在自己的电脑上,敝帚自珍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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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始我是不服气的,一直以来,我觉得自己的文章还可以,毕竟文章上过范文榜,也入过校刊,更登过报纸。
我不甘心的去看了首页各种爆文,发现,爆文能成为爆文,不是没有道理,它们或干货满满,或标新立异,或情感丰富,或细腻温暖,总之,有营养,就连大多数鸡汤文,做汤的那只鸡也仿佛是开过光的。
我终于发现我错了,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学生时代文章写的在同类人中算得上不错,出了社会,更大的平台上,发现自己很渺小。自己的文章,可能是受学识、阅历或者是思想所限,少了一种东西,具体是什么,我说不上来,也许是情真意切,也许是感染力。
好在,不迟。
我才刚刚来,最怕的不是发现我不够好,最怕的是一直认为自己足够好,看不到差距,不知道进步。
少了真情实感,就多设身处地推己及人的思考一下,少了感染力,就多看看人家怎么写出催泪文章和振奋人心的鸡汤。多看书,少斗地主。
我还是会继续写文,路不怕有错,怕的是不走,你走的多了,也就知道哪条路该走,哪条应该绕道,总有一天,会找到正途。
即使现在看我文章的人不多,我相信,我若盛开,清风自来。
我依旧会给自己点赞,毕竟,我写的文章,都是当前我所能写出的最好的东西,尽管它可能不够好;毕竟,只有先说我可以才能真做到我可以;毕竟,所有的群嗨都得先始于自嗨;毕竟,爱自己才是终身浪漫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