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就需要找对象,那么如何找对象?
如果是个这换成科学问题,需要理论支持,那么,我们的选择会不会就不那么主观,凭感觉这事毕竟不太靠谱。
在如何在对象这个问题我们首先了解一个博弈论上著名的秘书问题:我们需要招聘一名秘书,现在有n个应聘者,我们每面试一个人,面试后就要马上决定是否聘用她,如果我们当时就否决了,那么她就不会再回来。那么请问我们使用什么的策略才能使最佳人选被选中的概率最大?
我们会说当然每个都面试,最后才决定那个聘用,怎么会否决了她就不回来了。就算这个条件成立,在面试人数不多的时候我们可以这么决定,但是如果面试者的数量巨大,我们就很难做到每一个都面试,对于大企业来说,怎么去做这个决策就显得尤为重要。
秘书问题最早是在马丁·加德纳的数学专栏中提到而广为传播。这个问题的展开了一系列的计算,数学家相信数字而不是感觉。
我们总是感叹高中以后的数学就好像没有什么用了,事实上,是我们使用方法的问题,生活中我们用的最多的就是小学数学知识。下面给大家看看高等数学的高等用法,是怎么解决这个问题的:
这个公式可以简化成:
最后我们可以算出最优解为:1/e。
1/e≈37%,解读出来的答案就是37%原则,英语中又称为Look-Then-Leap Rule。我们分成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个阶段(Look):首先我们面试总数的37%,假设我们面试的对象有100人,这个阶段我们要做到事是随机面试37个人,都不招聘,我们这个阶段就知道了大概的情况,也知道了37人中最好的水平是怎么样的。
第二个阶段(Leap):我们面试下一个,只要下个面试者比你感觉之前最好的水平都要好或者相当,那就是她了,剩下的就不看了。
这样招聘到最佳人选的概率大约是37%,也许我们觉得这个概率还是太低了,可是当面试者达到1000人的时候,仅仅随机选的话,概率就变成了1/1000,如果使用这策略,无论面试者在怎么增加,我们还是有37%的概率选中最佳人选。
如何挑选秘书和如何挑选对象有着两大相似点:
往最好的找。
只能一个。
既然选秘书用了这原则,我们在选对象的时候同样也可以这样做个选择。德国著名的天文学家、数学家开普勒就用过这原则来找老婆。
开普勒的妻子死于疾病后,开普勒想再找个老婆来照顾家庭,当时他有11个选择对象,该如何选择?作为数学家,怎么能相信感觉。
开普勒首先随机相了4位候选人,找到自己认为最适合自己对象的标准,然后面试下一位候选人,历史中记录是选择了第五个作为自己的老婆。
对于我们如何找对象,也可以用37%原则,假如我们40岁前要结婚,按照此原则,在25岁以前,你怎么谈都可以,25岁以后,只要遇到比你之前遇到的都要好的对象,那么就结婚吧。听起来很随性,却是最科学的决策。
37%原则不仅仅用于这些方面,扩展开来仍然有不同的用法,我们如果需要购买东西,也同样解决了我们的选择困难症,在淘宝和服装店逛了那么久,依旧不知道选择什么好?假设你在一周内需要购买某件商品,我们可以前三天随机看,都不买,然后知道了什么是最适合自己心意的,第三天后只要看到比之前好的就下手。
37%原则是个解决思路,生活中我们不能全部都生搬硬套,要知道选择对象比我们想象中的复杂得多,有各种特发事件,而这些在数学模型建立的时候并没有考虑到,但是却给了我们一个不错的解决思路。
用理性去指导和决策我们的生活,这不正是我们每一个现代人需要学习和精进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