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对广大农村而言,随着农村居民收入的持续增加,水清、村净、景美的农村人居环境也逐渐成为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内容,而且这种需要正变得日益迫切。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破解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一个有效途径,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因此,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意义不仅在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本身,更在于其重要的时代价值。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一项幸福工程、民生事业,一是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针对各村实际,从便民利民出发,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确保整治成效满足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形成上下联动、综合整治的工作机制。把群众认同、群众参与、群众满意作为根本要求,依靠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建设美好家园。二是要广泛宣传、积极引导。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农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和资源节约、保护意识,调动农民群众积极参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引导群众形成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三是要多方筹措、保障投入。建立政府主导、村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投入机制,完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财政奖补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推动政府完善好公共服务。
强化党员引领。是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的重要环节。通过“党组织推进、党员带动、党群互动”的模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人居环境治理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党员带头亮身份、践承诺、争先锋,带动广大群众积极投身于人居环境整治中,形成“党员引领,群众参与”的良好氛围,助推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