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留短发并非是为了报效国家。
我上中学的时候,留一个现在看来傻逼到惊天动地的分头,还是标准的三七开那种,每天早上起来都要梳头,梳得滑滴滴的,三七分,分毫不差!
老师说过我,说我这头发不好看。我不听,我觉得那是老师的审美有问题。总之,那时的我,成绩也不好,颜值也不高,仿佛一身的尊严寄都托在这三七开的发型上。真可谓头可断,头上发型不可乱!
一天,我去一家叫军子的理发店理发,这家理发店有一位理发师叫哑巴,它真是个哑巴,大家都叫他哑巴,我从来不知道他的真名,也很少有人知道。
一般哑和聋都是出双入对,永不分离的。他也是个聋子。他是个年轻的小伙子,长得很漂亮,我觉得漂亮这个词形容他再合适不过。他的手艺非常好,甚至是那家理发店里最好的,很多人来这家理发店都是冲着他去的。
我不挑理发师,但是那天运气特别好,他正好腾出手来,给我理发。
福兮祸之所伏。
我给店里的姑娘说:“稍微修一下”
那姑娘给哑巴比了一个手势。
我至今记得那个令我改头换面,重新做人的手势!
她右手伸出食指和拇指,两指平行相对,之间大约有一厘米的距离,在我头顶上定格了一下。哑巴点点头,然后那姑娘一个华丽的转身,就走开了。
哑巴对着镜子打量了一会儿,便左手按着我的脑袋,右手拿起推子,“兹”的一下.....
手起刀落之间,我的天空,星星都灭了!
但是我没有发作,没有叫喊,更没有流泪,如今想来,倒像是汪曾祺先生笔下的巧云,被人破了身子,“没有淌眼泪,更没有跳到大淖里淹死”。
我对着镜子,平静的看着他,看着他把我的“尊严”一点点的推掉,我心里想,我现在这副尊容,有何颜面去见老师同学呢?(我考倒数第一的时候,估计都没这么想过。)
不一会儿,那个姑娘回来了,远远看到这边的情况,一个箭步冲过来,激动的用手猛地拍哑巴,不停地重新比划之前的手势,那个哑巴恍然大悟。我记得当时他俩脸都白了,姑娘连忙跟我道歉。
我对那个姑娘说了三个字,我认为和“我爱你”同样伟大的三个字 ——“没关系”
哑巴站在那里不知所措,我露出一丝轻松的微笑(论演员的职业素养)摆了摆手,又重复了一遍“没关系”。
这三个字是真心的,我打心里没有责怪他,宽容战胜了自私。
祸兮福之所倚。
他定了定神。这个一厘米多的板寸头,他给我剪了四十多分钟。(正常高中男生理发不会超过15分钟)
剪完之后,我虽然还是有些不习惯,却觉得这短发也不那么难看,而且非常精致。
结账的时候,哑巴不肯要我的钱,但我坚持给了,我说:“剪得很好啊!”比了一个大拇指给他。
结果大家肯定都猜到了。老师和同学们都觉得我留短发精神,好看。我也渐渐习惯了短发,从此只留短发,甚至看到留着一头长发的男生,尤其是分头,就觉得好奇怪,有一种冲上去劝他除去三千烦恼丝的冲动。
曾国藩先生说,勤致祥,孝致祥,恕致祥。
宽容确实能致祥,宽容的结果是棒棒的,宽容的感觉也是棒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