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雒宏军
很多时候,我们常常将德育工作定位于思想建设,从教育内容来说,关注的是学生思想品质,关心其思想的变化,缺乏对其行为习惯的养成,从教育方式来说,理论性、说教性、灌输性的东西偏多,体验性的活动、真实的行动太少,这是造成德育实际效果低下的一个重要原因。德育,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一种行为教育,是行动的科学。德育,更需要用行动演绎它的精彩。
一、德育的生命力在于行动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提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主要任务是:“从增强爱国情感做起,弘扬和培育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从确立远大志向做起,树立和培育正确的理想信念;从规范行为习惯做起,培养良好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从提高基本素质做起,促进未成年人的全面发展。”其中的 “从规范行为习惯做起,培养良好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就是道德建设的行为目标,其它各项内容虽是思想建设要求,但也都涉及具体的行为表现。可见,中小学德育任务除了思想道德品质要求以外,还包含着更多的行为要求,不仅有思想的“种子”,更要有行动的“果实”。
在现实工作中,学校道德教育效果如何,一个学生的道德素质如何,都是通过行为表现出来的,就是说,德育目标是否实现,有待于行动的鉴定,这就是行动标准。大量的德育目标是思想道德建设方面的,看起来似乎不可琢磨、无法把握,其实思想上的东西并不等于无法考量,不是深而不见,德育目标是否达到,最有效的办法就是行动的检验。很多学校制定了学生的思想品德考核办法,主要做法就是细化目标,然后打分评议等,这种评议就是基于行为的观察和同学们的交往体验,说到底还是以行为作为标准的。学生食堂里,馒头乱扔,饭菜乱倒,这说明学生的节约意识和艰苦朴素的观念还没有形成;学校里有一些孩子观念保守,不愿意参加班级活动,不愿意承担社会工作,甚至不愿意和其他同学分享自己的学习方法,这些同学的集体意识和合作意识就有待于提高;相反的,一些学生在值日时对自己的工作一丝不苟,扫地、擦洗桌子认真负责,遇到垃圾主动捡拾,从这些学生的行动中可以看到很多可贵的品质。
生活中,人们对于自己不合乎公众要求的思想都有掩饰行为,学生也是这样,心中是这样想,但却是那样做的,表现出“言行不一”,这样会不会让我们以行动鉴定品质的办法失去效能呢?不可回避,行为和思想脱节的现象在生活当中是很常见的,甚至为了迎合某些标准而刻意掩饰,常此以往,很可能又增添了虚伪的成分。害怕引起人们的负评价,从而矫正自己的行为,这正体现出了道德约束的力量,这是道德发挥作用的方式之一,也是我们所期待的。如果说有人因此而“虚伪”起来,这是道德品质本身的问题,而不是行动标准的问题。
从德育的特征来看,德育本身就是行动的过程。长期以来,德育针对性不强,存在着“假、大、空”现象,最终造成德育实际效果低下的问题。寻找原因,就是因为我们的德育目标定位过高,一味追求“完整性、系统性、超前性”,距离学生实际,尤其是距离学生行为过远,无法达到,结果造成德育虚化,甚至“妖魔化”,学生反而失去了自我教育的能力,行动的能力,“欲速则不达”,德育也是如此。由于定位过高,没有实践和体验的机会,德育方式只能选择“灌输”,缺乏行动的支撑,缺乏实践的考量,自然也就成了无源之水。德育是行动的科学,没有坚实的行动去演绎德育,德育永远都是苍白的,没有生命的活力。
二、 用行动演绎精彩
“行动比思想更重要”,增强德育实效,就要依靠行动,并且落实到行动上。与其一百遍的要求学生“不要随手乱扔垃圾”,不如教师的一个“弯腰”行动,不如在学生当中开展一次“弯腰”活动,观察一下垃圾给环境的破坏作用,自觉的拣拾一次垃圾。自然科学课程强调“实验”,学生亲自动手探究自然的奥秘,印象就会很“深刻”。德育也是如此,虽然学生思想发展有“内省”、“觉悟”的过程,但是行动却是开端,是过程,也是结果。同样的是开展“孝敬父母”的教育,来一次主题班会,或是给父母写一感谢封信,还是回到家里给父母洗一次脚,三种教育方式那一种效果最好,一目了然。“给父母洗脚”就是德育行动,在洗脚的过程中体验父母的辛劳,增加两代人之间的亲情,这样的行动更容易形成“孝敬父母”这一道德观念的形成,更容易成为以后关心和孝敬父母行为的开端。
当然,行动也有可能犯错误,无须大惊小怪,“犯错误是孩子的权利”,由于思想的幼稚,还不能理智的行动,这就是孩子犯错误的原因,可见成长的过程中,错误在所难免,就连成人也无法保证自己不犯错误。错误虽是偏常行为,却是孩子好奇心的四处探望,对犯了错误的孩子不能一棒子打死,他们需要帮助和纠正,教师和家长要正确对待,要具备引导的能力,不歧视,也不冷漠,需要投入更多的爱心。对错误的矫正的过程就是学生规则意识的形成过程,就是避免以后行为偏常的过程,也是学生良好行为的养成过程。
社会是学生道德实践的大课堂,由于社会当中的很多负面现象的存在,使很学校对社会“敬而远之”,将学校封闭,将学生“圈养”起来,防止受到社会不良影响。可是,任何人都是无法脱离社会而存在的,最终都要回归社会,对学生一味的“封堵”只能造成学生的低能、幼稚,不辨是非、不分良莠,反而更容易受到社会不良现象的影响。所以,德育行动不能局限于学校这个“小天地”,还要依靠社会这个“大舞台”,引导学生关心社会现象,关心国家大事,对于社会当中的人和事要学会比较分析,体会判断;让学生积极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尤其是那些公益活动。在参与社会生活的过程中,感受社会的复杂性,正确认识社会,学会辨别和分析社会的能力。如果没有行动,只有理论,没有体验,只有灌输,这样的教育效果在实际生活当中是要被打折扣的。
德育目标的分解和细化是行动的前提。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精神是德育的重要目标,这个目标还需要教育者的细化,有利于学生的体验,以方便成为学生的真实行动。了解我国的资源现状,自觉投入到节约型社会的建设,这是爱国主义;肩负起民族振兴的使命,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从而认真学习,这是爱国主义;学校举行升国旗仪式的时候,庄严肃立,学唱国歌,这些都是维护国家尊严的行为。使德育目标“浅出”,融于学生学习生活当中,而不是高高在上,可望而不可及,这是学校德育工作者经常要做的工作。德育工作的创新点就在于如何通过真实有效的行动达成德育目标,其中很多方面需要在实践中探索,隐含着更多的艺术性。
随着社会的发展,德育工作需要不断改进。德育不是名词的堆砌,也不是花样的翻新,而是真实的行动,在行动中才能焕发生命力,需要用行动演绎精彩。
发表于《基础教育改革论坛》2006年第六期,图片来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