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时候会有这样一个念头。现在的我,是正在经历,还是正在回忆?是正在活的路上,还是临死之前在回光返照?
虽然有几条强有力的证据证明我在胡思乱想,但每一条证据我又分别想出了更有力的应对之道。你把时间当成一条长长的线,随时附属在它身上,你当然就是在活着了。但是,倘若时间可以缩成一个球,你的回光返照里就有足够的的时间供你观看既往,供你思考现在,并且可能给你提供一个假象的未来——说它假象,是因为这未来你已经做不了主。
如果这真的是在回忆,这辈子,你活得够好吗?
你会想,这一生我顺风顺水,一路遇贵人,可算是死得其所。死无所憾。
这不大可能吧。
虽说人不能荒唐到死之前不敢对自己的一生写个自传,但也不能无聊到自己的人生实在没什么好写。
我最近在看马尔克斯的《活着为了讲述》,还有《毛姆传》。我没大看过传记,但是,这两本真不错。马尔克斯举重若轻的语言风格和包容随意的生活态度,再配上天马行空的想象力,总是令我特别羡慕。但是读完《活着为了讲述》,我才知道他的所有书,就是写了自己所见所闻所经历的一辈子,大部分都有出处,与其说是想象力惊人,不如说他所处的社会环境和家庭环境本身就很多元化。
但这本书最打动我的地方并不在于以上所指,而是——他再也不用做别人啦。再也不用设计风格,好让自己有别他人,如今我已是我自己的风格。再也不用字斟句酌——字斟句酌弄好了是杜拉斯,是格林,是王小波,弄不好就是柴静,就是野夫。再也不需苦苦思索——怎样塑造一个不好的好人,或者不坏的坏人。也不需要再和世界一一计较。因为我终于熬死了大部分的朋友,掌握了最终的话语权。我已经老到可以实话实说,慢条斯理的跟这个世界谈谈。
我可以给你讲我最荒唐,最折腾,最不辜负生命的这部分啦。
我知道我一生的繁华自何处蕴化而来,我也知道自己生命中经过的地方,都无一例外在变荒凉。初冬的风一吹,枯黄的落叶便会沙沙而起,很快便会落在脚下。我知道我已不能回去。但是,我可以死在回忆中。
这回忆里有无数的女人陪着他,容他捣乱。有一个一个的兄弟,教他成长。
相对于马尔克斯的经历,毛姆更丰富。但是,你只能在他的故事里解读世界。《人生的枷锁》就是部小说,写在自己敢写回忆录的时候,选的是自己不会被声讨的部分,读起来像吃粽子,黏黏糊糊——尽管卢梭在《忏悔录》里写的悲春伤秋,多愁善感,把人烦的要死,但是,甩毛姆深刻真实十万八千里。尤其是后来再读赛琳娜黑斯廷斯的《毛姆传》,你真是不得不承认毛姆对自己保护的多周密。
读毛姆的小说,你会把他想成那种人,我要追求更高更远的精神境界,但我也承认我现实,我虚荣,我爱钱。我摸到了这个时代的欲望命脉,我名利双收,因此我并不十分在意别人的评价,但是,如果你骂我,我也会骂你。还有,他以为优秀的男人出现在这个世界上是个悲剧,因为他们有灵魂,有思想,有悲天悯人的牺牲精神,可是女人就没几个好女人。她们勾心斗角,罗里吧嗦,每天都在攀比斗法,眼睛除了盯着丈夫就是裙子的价格——温柔体贴,知情识趣的好女人或许也有,但盯得都是别人的丈夫,她们胸怀大志,每一个都是劈腿大师,以睡遍周遭男人为己任,但,谁都不爱。
毛姆传最精彩的在后半段,一个人是什么样的人,必须等他有控制力了才能真正看出来——不但能控制周遭,还能控制自己。倘若身无分文,寄人篱下,耍性格就非常不妥,任何一个聪明点的人大概都不会这么做。但是,等到他功成名就,可在一定范围内予求予取,这段生命里,他想要怎么活,就很见态度。
毛姆是怎样一个人。
一个目标明确且孜孜不倦的人,终其一生没有放下自己的笔。一个深情又多情的人,前半生归了一个男人,后半生归了另一个男人,终生都在想尽办法摆脱自己的妻子同时和看上眼的男人女人睡觉。一个毒舌,冷静理智但几乎瞧不上任何人。一个大胆勇敢的人,走遍半个地球,盛名之时自愿去当特工。一个敏感内向的人,一边号称自己处于二流作家的最前列,一边无可奈何。一个只许州官放火——把别人的丑态原封不动活灵活现的写在书里,同时不许百姓点灯——别人写了他,不~行。的人。
一个小心翼翼的避开道德约束,肆无忌惮享受生活的人。
一个生活比小说精彩一百倍的人。
两个人的结尾,一个得了老年痴呆,一个疯了。在我看来,跟他们的生命历程一样,也完美极了。
《一个体面的男人》中有这样一句话:一个人只有非常坚强,非常自信,才能违背通常的观点。如果你不具备这些特点,还是不要冒这个险了,就像凡夫俗子那样随大流吧。走老路至少是安全的。不刺激,不勇敢,相当无聊,但安全极了。
甚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