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林医案】
方总,深圳人。主诉:糖尿病多年,眼朦,左腿溃烂二年,经常流水不封口,去医院治疗,中西医均治过,无效。经其朋友介绍,2015年6月来求治,给予针灸治疗一次后,眼睛当下恢复正常,第二天来复诊,左脚溃烂已封口,再巩治疗三次,测血糖,正常(本人都减到惊讶如此疗效)。
2015年9月的某一天,突然接到方总电话,问我是否在诊所,要约诊。
开门,见方总大口喘气,呼吸困难,问他何因,他说发病已有一个星期,去大医院看过,未查出问题。
我也担心他出现生命危险,顾先用手法试下,有效即治无效请他离开(因为本人不想承担风险)。做了五分钟后,问他感觉如何,他说轻了,于是下针,十分钟后,针出症消。第二天复诊,还是无症状(呼吸困难)。
第三天来复诊,告知还有一症,下复部有坠胀感四年,去医院检查结果是膀胱有积液,治疗,无效。本人检查后,认为下复神经受压所致,针之,坠胀感当下消失。
回访,至今未再复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