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补充能量
❤️基金募集的步骤:
基金的募集一般要经过申请、注册、发售、基金合同生效四个步骤。
❤️基金募集申请:
1. 申请募集基金应提交的主要文件
基金募集申请报告、基金合同草案、基金托管协议草案、招募说明书草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等。
2. 申请期间申请材料涉及的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变化发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更新材料。
❤️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
1.《证券投资基金法》要求中国证监会应当自受理基金募集申请之日起 6 个月内做出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决定。
2. 证监会将注册程序分为以下两个:
(1)简易程序,注册审查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适用常规基金产品。
(2)普通程序,注册审查时间不超过 6 个月,适用其他产品(分级基金、基金中基金)。
❤️基金份额的发售:
1.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核准文件之日起6个月内进行基金份额的发售;
2. 基金的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计算,募集期限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
3.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份额发售的 3 日前公布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文件;
4. 在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 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基金合同的生效:
1. 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
(1)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封闭式基金需满足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达到核准规模的80% 以上,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达到 200 人以上;开放式基金需满足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 200 人。
(2)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
(3) 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 向证监会提交备案申请和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4)中国证监会自收到基金管理人验资报告和基金备案材料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确认;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5)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2. 基金募集失败的责任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基金不满足有关募集要求的,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承担的责任:
(1)以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 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 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开放式基金的认购:
1. 认购步骤
(1)认购
①投资人在办理基金认购申请时,须填写认购申请表,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②投资者在募集期间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
③一般情况下,已受理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图片
(2)确认
①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②投资者 T 日提交申请后,一般可于 T+2 日查询认购申请的受理情况。
③认购申请被确认无效的,认购资金将退回投资人资金账户。
④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基金募集期结束后才能确认。
2. 认购方式
开放式基金的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即投资者在办理认购申请时,不是直接以认购数量提出申请,而是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3. 认购费率和收费模式
(1)认购费率
我国股票型基金的认购费率一般按照认购金额设置不同的费率标准,最高一般不超过1.5%,债券型基金的认购费率通常在1%以下,货币型基金一般认购费为 0。
(2)收费模式
①前端收费:在认购基金份额时就支付认购费用。
②后端收费:在赎回基金份额时才支付认购费用。
4. 认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认购费用将以净认购金额为基础收取:
净认购金额 = 认购金额 /(1+ 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 = 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注意】对于适用固定金额认购费的认购,认购费用= 固定认购费金额
认购份额 =(净认购金额 + 认购利息)/ 基金份额面值
❤️封闭式基金的认购:
(1)发售人
①封闭式基金份额的发售,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办理。
②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份额发售的 3 日前公布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文件。
(2)发售方式
①网上发售
通过与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联网的全国各地的证券营业部,向公众发售基金份额。
②网下发售
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营业网点和承销商的指定账户,向机构或者个人投资者发售基金份额。
(3)认购价格
目前募集的封闭式基金通常为创新封闭式基金,创新型封闭式基金按 1.00 元募集,外加券商自行按认购费率收取的认购费。
(4)认购开户
拟认购封闭式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必须开立沪、深证券账户或沪、深基金账户及资金账户,根据自己计划的认购量在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并以“份额”为单位提交认购申请。认购申请已经受理就不能撤单。
❤️ETF和LOF 份额的认购:
1. ETF份额的认购
(1)现金认购
①场内现金认购: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基金发售代理机构以现金方式参与证券交易所网上定价发售。要求具有沪、深 A股证券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②场外现金认购: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现金进行的认购。要求具有沪、深 A 股证券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2)证券认购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对指定的证券进行认购。要求具有沪、深A 股证券账户。
2. LOF份额认购
目前,我国只有深交所开办 LOF 业务。
(1)认购方式
①场外认购:场外认购的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系统。
②场内认购:场内认购的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2)开户
①场外认购:场外认购 LOF 份额,应使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证交所开放式基金账户。
②场内认购:场内认购 LOF 份额,应持深圳证交所人民币普通证券账户或者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3)认购渠道
投资者可以通过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营业部场内认购 LOF 份额,也可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代销机构的营业网点场外认购 LOF 份额。
❤️QDII 基金份额的认购:
1. 认购程序 :开户、认购、确认 。
2. 认购渠道:在募集期内,投资者应当在基金管理人、代销机构办理基金发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基金管理人、代销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的认购。
3. 投资特点
QDII 基金主要投资于境外市场,有以下几个特点:
(1)发售QDII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必须具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资格和经营外汇业务资格。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产品特点确定 QDII 基金份额面值的大小。
(3)QDII基金份额除可以用人民币认购外,也可以用美元或其他外汇货币为计价货币认购。
❤️封闭式基金的上市与交易:
1. 上市交易条件
(1)基金的募集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
(2)基金合同期限为 5 年以上;
(3)基金募集金额不低于 2 亿元人民币;
(4)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少于 1000 人;
(5)基金份额上市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交易规则
(1)账户开立:必须开立沪、深证券账户或沪、深基金账户及资金账户。
(2)交易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法定公众节假日除外)的9:30-11:30和13:00-15:00。
(3)交易原则:“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
(4)报价单位: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 0.001 元人民币,买入与卖出封闭式基金份额, 申报数量应当为 100 份或其整数倍。基金单笔最大数量应当低于 100 万份。
(5)交割:二级市场交易份额和股份的交割是在 T+0 日, 资金交割是在 T+1 日。
(6)涨跌幅:实行与对 A 股交易同样的 10%(上市首日除外)的涨跌幅限制。
3. 交易费用
(1)基金交易佣金不得高于成交金额的0.3%(深交所佣金水平不低于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和证券交易经手费,上交所无此规定),起点 5 元,不足 5 元的按 5 元收取,由证券公司向投资者收取。
(2)在沪、深交易所上市的封闭式基金交易不收取印花税。
4. 折(溢)价率
(1)折(溢)价率的计算公式为:
折(溢)价率=(二级市场价格 -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份额净值 ×100%
(2)当基金二级市场价格高于基金份额净值时,为溢价交易,对应的是溢价率。
(3)当基金二级市场价格低于基金份额净值时,为折价交易,对应的是折价率。
❤️封闭期及申购赎回的概念:
1. 封闭期:开放式基金合同生效后,可以在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规定的期限(封闭期)内不办理赎回,但该期限最长不超过 3 个月。封闭期结束后,开放式基金将进入日常申购、赎回期。
2. 基金的申购:投资者在开放式基金合同生效后,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 基金的赎回:是指开放式基金份额持有人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其所持有的开放式基金份额的行为。
❤️开放式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原则:
1. 股票基金、债券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原则
(1)未知价交易原则。申购、赎回价格只能以申购、赎回日交易时间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公布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股票基金、债券基金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2. 货币市场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原则
(1)确定价原则。货币市场基金申购和赎回基金份额价格以 1 元人民币为基准进行计算。
(2) 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货币市场基金申购以金额申请, 赎回以份额申请。
❤️开放式基金申购和赎回的费用及销售服务费:
1. 申购费用
(1)前端收费
(2)后端收费
2. 赎回费用
(1)赎回费率:赎回费在扣除手续费后,余额不得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并应当归入基金财产。
(2)对于不收取销售服务费的一般股票型和混合型基金赎回费归基金财产的比例有以下规定:
①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②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0.7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③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0.5%的赎回费,并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75% 计入基金财产;
④对持续持有期长于 3 个月但少于 6 个月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0.5% 的赎回费,并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50% 计入基金财产;
⑤对持续持有期长于 6 个月的投资人,应当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 计入基金财产。
(3)对于收取销售服务费的一般股票型和混合型基金赎回费归基金财产的比例有以下规定:
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0.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 销售服务费
基金管理人可以从开放式基金财产中计提一定比例的销售服务费,用于基金的持续销售和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服务。
❤️开放式基金申购费用及申购份额的计算:
1. 按费率计算净申购金额的公式:净申购金额 = 申购金额 /(1+ 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2. 当申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净申购金额= 申购金额-固定金额
申购份额= 净申购金额/T 日基金份额净值
3. 一般规定基金份额份数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以上,由此产生误差的损失由基金资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资产所有。
❤️开放式基金赎回金额的确定:
1. 开放式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赎回金额= 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赎回总额= 赎回数量 × 赎回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 = 赎回总额× 赎回费率
赎回费率一般按持有时间的长短分级设置。持有时间越长,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
2. 实行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还应扣除后端认购/ 申购费,才是投资者最终得到的赎回金额。计算公式如下:
基金赎回金额= 赎回总额-赎回费用-后端收费金额
❤️货币市场基金的手续费:
货币市场基金手续费较低,通常申购和赎回费率为0。一般地,货币市场基金从基金财产中计提比例不高于0.25% 的销售服务费,用于基金的持续销售和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服务。
❤️开放式基金申购和赎回登记及款项的支付:
1. 申购、赎回的登记
(1)申购登记:T+1 日为投资者办理增加权益的登记手续,T+2 日起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2)赎回登记:T+1 日为投资者办理扣除权益的登记手续。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 3 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2. 款项的支付
(1)申购款项的支付:基金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
(2)赎回款项支付:对一般基金而言,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受理基金投资者有效赎回申请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支付赎回款项。
❤️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
1. 巨额赎回的认定
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10% 时,为巨额赎回。
2. 巨额赎回的处理
(1)接受全额赎回。
(2)部分延期赎回。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日基金总份额 10% 前提下,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转入下一开放日的赎回申请不享有赎回优先权,并将以下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赎回金额。
❤️开放式基金的转托管:
一般情况下,投资者于 T 日转托管基金份额成功后,转托管份额于 T+1 日到达转入方网点,投资者可于 T+2 日起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ETF 的上市交易与申购、赎回:
1.ETF 份额折算
(1)时间:建仓期不超过 3 个月。
(2)登记:由基金管理人办理。
(3)原则:基金份额折算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收益无实质性影响。
(4)折算方法:
折算比例=(X / Y)/(I / 1000)
折算后的份额= 原持有份额 × 折算比例
式中:X 表示基金资产净值;Y 表示基金份额总额;I 表示 T 日标的指数收盘值;I /1000 表示 T 日的目标基金份额净值。
【注意】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 8 位。
2.ETF 的上市交易原则
(1)基金上市首日的开盘参考价为前一工作日基金份额净值;
(2)基金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 10%,自上市首日起实行;
(3)基金买入申报数量为 100 份或其整数倍,不足 100 份的部分可以卖出;
(4)基金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 0.001 元。
3.ETF 的申购和赎回
(1)场所:参与券商或参与券商提供的其他方式。
(2)时间: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不超过 3 个月的时间起开始办理赎回。
基金管理人应于申购开始日和赎回开始日前至少 3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交易时间为9:30-11:30 和 13:00-15:00。
(3)数额限制: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一般为 50 万份或 100 万份。
(4)原则:
①场内申购和赎回 ETF 采用份额申购、份额赎回的方式;场外申购和赎回 ETF 采用金额申购、份额赎回的方式。
②场内申购赎回 ETF 的申购对价和赎回对价包括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场外申购赎回 ETF 时,申购对价和赎回对价均为现金;
③申购和赎回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5)程序:
①申购和赎回申请的提出;
②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与通知;
③申购和赎回的清算交收与登记(T+2 日内)。
(6)对价、费用与价格:
①场内申购和赎回时,申购对价是指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应交付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赎回对价是指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应交付给赎回人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②场外申购和赎回时,申购对价和赎回对价均为现金。
③投资者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参与券商可按照 0.5%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7)组合证券相关内容
组合证券是指基金标的指数所包含的全部或部分证券。申购、赎回清单将公告最小申购、赎回单位所对应的各成分证券名称、证券代码及数量。
(8)现金替代相关内容
①禁止现金替代;
②可以现金替代;
③必须现金替代;
④预估现金部分相关内容;
⑤现金差额相关内容。
4. 暂停申购和赎回的情形
(1)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接受申购和赎回;
(2)交易所决定临时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交易所、申购和赎回参与券商、登记结算机构因异常情况无法办理申购和赎回;
(4)法律法规规定或经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情形。
❤️LOF 的上市交易与申购、赎回:
1. LOF的上市交易规则
(1)买入 LOF 申报数量应当为 100 份或其整数倍,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 0.001 元人民币。
(2)深交所对 LOF 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10%,自上市首日起执行。
(3)投资者 T 日卖出基金份额后的资金 T+1 日即可到账(T 日也可做回转交易),而赎回资金至少 T+2 日到账。
2. LOF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1)申购、赎回的申报原则和单位
LOF 采取“金额申购、份额赎回”的原则,场内申购申报单位为 1 元人民币,赎回申报单位为 1 份基金份额。
(2)申购、赎回日期
T 日在深交所申购的基金份额,自 T+1 日开始可在深交所卖出或赎回;T 日买入的基金份额,T+1 日可以在深交所卖出或者赎回。
❤️LOF 份额转托管:
1. LOF份额的转托管业务类型
(1)系统内转托管
(2)跨系统转托管
2. LOF不得办理跨系统转托管的情形
(1)分红派息前 R-2 日至 R 日(R 日为权益登记日)的 LOF 份额;
(2)处于质押、冻结状态的 LOF 份额;
(3)处于募集期内或封闭期内的 LOF 份额进行跨系统转托管虽没有明确规定禁止,但一般的运作方式均为在封闭期结束后再开通跨系统转托管。
❤️QDII 基金与一般开放式基金申购和赎回的比较:
1. 相同点
(1)申购和赎回渠道QDII基金的申购和赎回渠道与一般开放式基金基本相同,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网站进行QDII基金的申购和赎回。
(2)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时间
申购和赎回时间为:09:30-11:30;13:00-15:00
(3)申购和赎回的原则与程序
申购份额和赎回金额的确定,巨额赎回的处理办法等都与一般开放式基金类似。
2. 不同点
(1)币种一般情况下,QDII 基金申购、赎回的币种为人民币,但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下,接受其他币种的申购、赎回,并提前公告。
(2)申购和赎回登记
一般情况,基金管理公司会在 T+2 日内对该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者应在 T+3 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对 QDII 基金而言,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10 日(含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按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处理。
(3)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QDII基金主要投资于海外市场,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与一般开放式基金有所不同,如基金规模不可超出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核准的境外证券投资额度等。
❤️我国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主要职责:
1. 建立并管理投资者基金份额账户;
2. 负责基金份额登记,确认基金交易;
3. 发放红利;
4. 建立并保管基金投资者名册;
5. 基金合同或者登记代理协议规定的其他职责。
❤️基金份额登记流程:
1.T 日,投资者的申购和赎回申请信息通过代销机构网点传送至代销机构总部,由代销机构总部将本代销机构的申购和赎回申请信息汇总后统一传送至注册登记机构。
2.T+1日,注册登记机构根据T 日各代销机构的申购和赎回申请数据及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统一进行确认处理,并将确认的基金份额登记至投资者的账户,然后将确认后的申购和赎回数据信息下发至各代销机构,各代销机构再下发至各所属网点。同时,注册登记机构也将登记数据发送至基金托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