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读完《哲学家们都干了些什么》以后,脑子里的随想。嗯,随手传播正能量,果然人丑还是要多读书
加缪认为这个世界是荒谬的。
荒谬。尝尝会被一种荒谬感包围:生而为人所固有的原罪的荒谬;既然注定要死又何必生的荒谬;人生在世所遇种种的荒谬。。。。。。荒谬吗?
知乎上有段话:年轻人优势是年轻富有激情,强烈的好奇心,希望知道。年轻人的缺点同样如此,过于想要知道。
知道。我知道,我不知道,我知道我不知道,我想知道。我越想知道,我越知道我不知道,然后更想知道,就更不知道。似乎陷入了一个死循环,成为了乌洛波洛斯(在这里曲解一下这只神奇的蛇)。我还是不知道。
高晓松说四十不惑其实不是到了四十就什么都知道没有疑惑了,而是人到中年已经不想知道那些不知道的了。
不惑。偶尔会有一种想法:就这样吧,管那么多的。浑浑噩噩简简单单活着,不瞎想,多好啊。可是,还是会抵不过年轻所带来的好奇,还是会有不甘心,还是会充满着激情,哪怕这激情会瞬间衰退乃至湮灭。解惑了吗?惑有的解么?
人只看到他想看到的,对于客观存在的背景反而看不到。一朝梦醒:我忽略了多少东西?我何时竟如此愚昧而不自知?为了自己的一己私欲,忽视一直关心着你的家人,忽视一直关心着你的朋友,忽视太多太多。你觉得你有山海皆可抛的潇洒很英雄?其实就是特么一个狗熊,从未改变。身不修,家不齐,何以平天下?你的天下又在哪?它可曾看你一眼?明日黄花就比你昨日那西风下的瘦马强了?如泡沫幻灭的,是期待吗?
孤独消失了。我很庆幸。每个人都是一座孤岛,而我常自比为船,永远航行在看不到尽头的海面上。这种与生俱来的孤独与漂泊感,如影随形,无法摆脱。它让我享受,它也让我痛苦乃至绝望。深海重压下的窒息感扼着我的咽喉,那是附骨之疽,那是孤独,我曾以为一生都无法摆脱的东西。它,不知是藏起来了还是转变成了什么东西,暂时来看,它消失了。
名叫自由的花随着我的呼吸绽放,随着孤独的消失而开。我很庆幸。自由下,不是放荡不羁不是个性张扬,更不是不受拘束不按教条。自由下,是深刻的自律,是对于生而为人,生存于这个世界这个社会赋予我的角色该担当的东西,那是义务那是权利那是责任——曾经我一度忽视或者逃避的东西。这种自由带给了我一个归宿:平静。
最近面容很憔悴,眼神总带着疲惫,心感到累。但是,这些都值得,得到的这种——无论我在哪在什么环境下——平静,这种无法用语言言说的平静。这个东西大抵是世间人类所能拥有最宝贵的财富之一了。平静的归属感,万金难求。
人啊,自古就是社会性动物。人的生存离不开集体,哪怕集体是《乌合之众》。圣人贤者离不开《乌合之众》,否则他们无法体现智慧,无法体现他们的先驱性。甚至可以说,没有《乌合之众》,没有先驱者。愚蠢还是智慧,这个界限以及两者的关系真的是有些暧昧与微妙的。
人是为自己活着的。亚当斯密认为人都有利己性,也只有做到人人利己,这个社会才能繁荣富强的发展。这没错。可是人又不单单是为自己活着的。作为一支群体性族群,任何人都无法真的脱离开其他人,也为了整个族群的发展而进化出了基因里的另一面:利他性。从基因里来看,人就不是靠单独一个能活的下去的。试想,最残酷的刑罚并不是肉体上的酷刑,而是把一个人关起来一直不让他和另外的人有交流(包括看书,音乐等艺术),相信我,不论是谁,他都会疯掉,要么死要么变成不是人。
孤独感的消失于我是一件好事,曾经因为孤独不觉得自己会沦为《乌合之众》,但是更融入不进集体。如今它消失了,若我愚昧,成为《乌合之众》未免不是一种幸福;若我有知,成为一定程度上的先驱更是一种幸运。不说能很快的融入集体,起码不讨厌集体了。
温柔乡英雄冢,可是也许这冢就是英雄所毕生追求的东西呢?紧紧的拥抱与热情的身躯温暖着我寒冷的心,但是我却不敢做任何哪怕欺骗性的承诺。我贪恋着这柔情似水,可是我只能硬下心肠,上路。我的归属感,我明白它来自哪里了,一直到前天都有种错觉它来自他人,不,它来自我自己。我该担起——儿子,哥哥,学生,旅客,朋友,年轻人,男人,社会人,普通人,探路者——的责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