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写作这个领域,以前用手写的时代叫爬格子,被键盘取代后有了个新名称,码字。有在写作的人谁没点文学理想,希望有朝一日经过书店外的橱窗,自己的作品摆放在书店最显眼的位置,接受众人的朝拜。
在没达到那个位置之前,也必须顾到一日三餐,各种生活开销的现实。接各类文案写销售软文,开通自媒体平台帐号,发表各类评论,从美食,旅游,音乐,影评,能写的都写,写这些东西在我看来并不违背自身的文学意志,直到一封来自网路小说平台小编的电子邮件,一切开始有些变质。
一开始小编用比较保守并且委婉的口吻说希望发表的作品日更字数可以在3000左右,每日3000字是什么概念,一本长篇小说基本字数在8-10万字左右,在这个字数之上都可。若以10万字为例,实体书约为300开页,一部这样的小说用日更3000字的速度一个月多就能完成。挺勉强的,不过我愿意尝试,毕竟如果写得好,阅读流量多的话对之后出版实体书很有帮助。
于是乎,我开始了我的码字生活,那是一段挺奇特的经历,最少对我来说是如此的。为要达成日更3000字的目标,我设定了一个新的故事题材,一个网路黑客团队专门突破各国政府网站收集机密资料,执行各类任务,譬如解救人质,影响国际油价,干预外汇等,这不是什么新奇的题材,只能靠瘋狂的想像力填补不足。
就这样我持续写了一周,每次都在机腹贴地的状况下勉强赶上截稿时间发出,这一切并没有带给我任何成就感,我没有时间审视这些文字,我唯一想的只是在白色的word档页面填满字数。键盘不停地敲打着,白色的页面如同一只永远也吃不饱的怪兽,吞噬着我的文字也同时消耗着那点热情,我成了不折不扣的码字狗,对着自己的大脑不停跪舔,期望它能怜悯我,迸出一些灵感好让我能凑够字数交差,即使多数时候给的都只能是荒诞且低俗的。
后来我停止了这一切,我不是在写作,我只是在生成一个商品。
我不知道成为一个马子狗是否是一个男人自我的意愿,按正常情况下这有些说不通,不过爱情本身就没啥道理可言,加上这个时代女性也更为独立,许多男人确实在某些时刻为了要追到一个女人,要维系住一段感情,得放弃自我的意志变身为马子狗。悲情的是,这些变身为马子狗的男人们,即使对主人言听计从,花式跪舔,多数也被嫌弃,无法得到女人的真心。
这一切也许没有绝对的答案,只是在某个角度上,码字狗与马子狗是如此的相同,写作本身是需要思考,架构,甚至反覆斟酌才能产生好的作品,爱情也是,一段健康的感情是能够相互吸引,共同成长,包容与唯唯诺诺可不是在同个水平上的。
不能够做自己,压抑自我,写不出好作品,也无法收获一段美满的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