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微信群朋友圈盛传,黄梅县杉木乡某村,一位名叫陶秀丽的9岁小姑娘失踪的寻人启示的信息。讲真,当时看了熟视无睹。不是我的心是铁打的冷漠,实在是,这年代,谣言就跟汽车尾气一样弥漫得厉害。就如狼来了一样,狼有没有真的来,我们已经无从辨别。
不管信不信,警醒些总不会有错。于是郑重其事的叮嘱两娃,不要一个人外出,上下学结伴而行,不要靠近任何车辆,不要理睬任何陌生人……巴拉巴拉……
明知道,这会让孩子们的小心灵渗进无限恐惧,可这社会,明抢暗夺最后以摧残幼童脏器为结局的事件层出不穷,防范于未然是不变的真理。
原消息是这么传的,11月25日下午1点在黄梅县杉木乡陶家湾村牌坊前上坡的地方被人强行抱走,对方开一辆白色马自达武汉牌车……
半夜醒来,习惯性的翻阅朋友圈,发现转载的内容变成了"失踪女孩陶秀丽确认遇害,被停前镇 88年嫌疑犯驾车撞伤后,抱上车掐死,把 衣服和身体烧毁,抛尸于五祖镇阻马村!"。
如果说跟被人"抢走"相比,我更愿意选择相信后者的"恶"。记得五年前,我们村一位姑父在某个大雨倾盆的下午,也是被撞伤后拖上车,不是送医院,而是待其呼吸停止后,深更半夜将人拉到我们村后的板栗树林抛尸,伪造的却是骑车跌落深沟的假象。这样的行径多么令人发指!有了先例,再有类似的事件发生就不足为奇,可心却依然沉痛无比。
人家原本活的好好的……如果送往医院救治,没准能治愈。即使不能痊愈,也能拣着半条命回来。不管怎样,只要活着不就好?可是,为什么要让交通事故延变成杀人事件?
这样的人还能称之谓"人"吗?良知泯灭,兽性大发!拉出去枪毙一百次都不嫌够!
近期在学驾车,学习科目一的内容时发现一条:撞人不及时救治致人死亡,逃逸且有恶劣情节的,处吊销驾照的处罚,及7年以上的徒刑。我就在想,这样的人跟"杀人"有什么区别?为什么只坐牢不枪毙?中国的法律真是宽容啊。眼下真正的"补刀",却只能更让人作呕,多么恶臭的味道!
"抢人"挖脏,就显得更惨无人道!去年,黄梅也曾疯传一时,一名幼龄小儿失踪的信息。最后竟在穷乡僻壤的田沟里寻到小儿的尸体,人已逝,却被开膛剖腹,惨不忍睹……人呐,为了钱财,竟是什么丧尽天良的事儿都敢做!都是肉身,都是父母所生,都会为人父母……难道连一丝丝的恻隐之心都不曾有之吗?
不管是车祸起因还是剖腹挖脏,这样的行径都不是"人"所能为之的。但凡下得去手的,五脏六腑已然开始变异,真为他们感到不幸!
看多了负能量的事件,有时候真会悲哀地反问一句,这社会到底怎么了?
这些不断在微信群朋友圈转发信息的人们,想必是有所触动,才会自主自发地扩散。这个社会就该多些类似这种心肠是热的人群的存在。否则真的担心,当人的"底线"一次次的被超越后,社会将会演变成什么样子!人一旦钝感,必将后患无穷。
9岁,含苞待放的花骨朵……从小父母离异,跟着父亲奶奶长大的小秀丽懂事聪明,不久前的期中考试还是第一名。谁曾想到这样鲜活的充满希望的生命,竟这样硬生生的被掐断?天理难容!
愿小姑娘一路走好,愿天堂里没有车来车往,更没有人间的臭气熏天。
因果轮回,善恶终有报!愿早日还小姑娘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