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中的何小曼与林丁丁一样,是正宗的上海人,十个上海女兵是一起被分队长同时招来的。
她的真实名字叫做沈小嫚,那是她挚爱的生父给她取的芳名。
而电影中的何小曼叫何小萍,是个农村姑娘。
拍《芳华》,冯小刚是温情脉脉的,而严歌苓那支犀利的笔,写《芳华》,却直面人生的残酷,那泣血的青春力透纸背。
小曼是个苦命的孩子,父亲是个软弱善良的知识分子,那时叫“臭老九”,是当时社会不被待见的那种人。不仅在社会上不受待见,在家里,也不受老婆的待见。
小的时候,因为家里穷,小曼经常饿肚子。这一天,她在街上看到有人卖油条,她想吃,就告诉爸爸她想吃根油条,但父亲却告诉她,爸爸没钱买不起!但心疼自己女儿的父亲最终用赊账的办法搞来了这根油条,小曼狼吞虎咽地吃下了它。
可回到家里,任父亲如何翻箱倒柜,却找不出半个铜板,妻子适时的讽刺和挖苦戳中了这个穷酸文人的痛点,最终让这个善良、自尊、敏感的男人感到了绝望和崩溃。第二天,人们发现他自缢了……
电影中,剧情安排的还算比较温和,小曼的父亲作为知识分子被打成右派,下放五七干校劳动改造,后死于劳改中。
小曼的母亲,在逼死了自己的丈夫之后,很快凭借着自己的美色嫁给了一个南下干部——何厅长。沈小嫚被改名为何小曼,在继父、母亲、同母异父的弟妹和街坊邻居的眼中,小曼就是一个拖油瓶,她从未感受过家庭的幸福和温暖,看到和听到的不是冷眼就是非言非语。
为了能让母亲再心疼一下自己能再抱抱她,她把自己泡在冷水里三天,终于发起了高烧,母亲抱了她,但却被继父训斥。在这个家里,保姆的地位都比她们高,母亲和她都得小心翼翼地做人。
终于,小曼凭借自己对文艺的爱好和特长,成功地考入了成都军区战旗文工团。
她以为,进了文工团她就跳出了那个冷漠的家庭,就是她崭新生活的开始,但是她错了,文工团是她另一个噩梦的开始。
她发现,在这里有的是高干子弟,有的是想嫁入豪门的军女郎,她何小曼就是文工团红楼大院角落里的一根杂草,不但没人看得起,而且还是大家取笑找乐子的调味品。
应该说,小曼的血液里既遗传了父亲善良、软弱、敏感、自尊和文艺的一面,也继承了母亲工于心计的一面。为了能有人爱,能获得爱,瘦小的她偷偷地在内衣里垫上从浴室里拿来搓澡的海绵,这样既可以吸汗,又可以把自己的胸部垫高,这样是不是就有人喜欢了呢?
但她没想到,胸垫事件在文工团炸了锅,晾晒的内衣被发现之后,“大胸”郝淑雯在晾衣场的四周布下了天罗地网,扬言要通宵守候捉拿这个敢于造假者,就在她们懈怠时,小曼半夜以起夜为名过来收内衣,并迅速摘掉了胸垫,造成企图人赃俱获的文工团员们竟颗粒无收!
在一个炎炎的夏日,文工团在舞蹈排练过程中,男演员朱克因嫌弃小曼的汗臭,拒绝与她排练,正当大家都尴尬至极的时候,一个叫刘峰的农村小伙子站出来,说:我跟朱克对换舞伴吧。从此,这个叫刘峰的大哥哥就成为小曼心中的那唯一的一抹阳光!
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在触摸事件发生后,同事们都争先恐后的批斗刘峰揭发刘峰的时候,唯有小曼她始终拒绝发言。
在刘峰下放伐木连的那个前夜,她昂首挺胸地来到刘峰的宿舍,把刘峰准备扔掉的过去的所有的荣誉统统都要了过来珍藏,她轻蔑地看着那些所谓的同事,个个道貌岸然,可你们,连刘峰的一根小趾头都不如!
因为对这个集体的彻底失望,所以文工团在给西藏部队演出时,她选择了装病拒绝上台演出,她的这点小伎俩迅速被团领导识破,她被调离文工团,发配到野战医院的洗衣班。
在医院,她认识了一个生病的排长,两人很快就相恋结婚了,但这个排长却在越战结束后意外的牺牲了。所以,小曼真是个苦命的女人。
1979年初,小曼被从洗衣班调到了护理部,战争也突然爆发了。
野战医院奉命上了前线,最初的时候,医院驻扎在一所小学。当天,正有2000名官兵在操场誓师出发开赴战场,但就在第二天,汽车就运来了2000多名士兵的遗体,都是刘峰所在的13军部队。护士长让小曼看看里面还有没有活着的,小曼却担心这里面会不会有刘峰。
而此时的刘峰已经负伤,他正躺在越南土地上,由于流血过多,招来了大群嗜血的蚂蚁,覆盖了他的整个身躯。一个驾驶兵发现了这个蚁人,把他送到了医院抢救。但由于医治未能及时,一只手臂保不住了,只有截肢成为残疾人。
小曼因背负一名伤员回归,意外的成为英雄荣立二等功。但当她发现,大量的新闻报道已经把她捧上了天时,她受不了这种刺激,神经失常了。
三年后,病愈的小曼被调到54军担任宣传干事。转业后,她与刘峰取得了联系,并生活在了一起,他也恢复了自己的原名:沈小嫚,并在一家老年大学担任文艺教员,一直悉心照料刘峰直到他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