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读奈保尔的《自由国度》,整本书由几篇短篇小说组成。
《流浪汉》《合众为一》《告诉我该杀了谁》里都有一个或多个背井离乡,被新世界的文化冲击,孤独辗转的异乡人角色。以《合众为一》为例,简单说说我的理解。
桑托甚在孟买时生活得自由惬意,尽管只是个睡街头或者橱柜的仆人,但是有足够的金钱,有街头的朋友,有待他和蔼的雇主。老婆孩子在乡下,原来的朋友羡慕他。总的来说,生活很不错。
但是雇主要调去华盛顿工作,在纠结一番后也答应带上桑托甚。可能为了作伴,可能是为了继续享受他的服饰。
对异乡的不适应,从飞机上就开始了。飞机上的各种出丑,让桑托甚对新生活产生了畏惧。他在华盛顿生活得并不如意。简单的下午茶和电影花去了半个月工资,街头的相似面孔却不能成为他的伙伴。
尽管如此,他也在设法适应,学习当地语言,与其他人打交道。真正让他觉醒的是那个夸他好看的女人。他开始照镜子,其实也就是发现了自我。他不是作为雇主的附庸,而是一个独立的人存在。他可以暗中赚钱,再买一套原本不能穿的西装,也可以与那个女人做爱。
他有了自己的生活,但他迷失了。于是他逃离了雇主,自己找了一份工作,像个自由国度的自由人一样生活。可是在他心里,还是会担心原本的奴仆身份。
有一天奴仆身份还是产生了影响。他无法平等地与雇佣他的餐厅老板相处,再次退居仆人地位。后来,在老板的指导下,他娶了那个女人,成为美国公民。
两个雇主代表了两个国度,但无论在哪里,他都不是真正意义的自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