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碧华的《霸王别姬》久负盛名,我读后却颇感失望。这是一个好故事,可惜没有一个卓越的讲述者,作家的笔力撑不起这个凄艳精致的故事,文中充斥着不咸不淡的叙述,到处是粗枝大叶的勾勒,更像是流水账而不是一代名伶跌宕起伏的人生历程。
人物滋味太淡。我认为这个故事要出彩,一定要浓墨重彩地描绘“楚霸王”石头,他要能撑起两个人的爱,而这个“霸王”鲁莽有了,豪情不够。作家只会轻描淡写地描述几个场景,细节和气氛渲染都没能表现出这个人的魅力。他的担当、他的大义、他的两难、他高出庸人的境界完全没有表现出来。石头不出彩,蝶衣怎会出彩?
相较于石头,他的媳妇菊仙则要相对成功些。我对这女子爱得深沉,她是阴影最浓却光彩最胜的角色,自私的爱天经地义,她对蝶衣的夹枪带棒都令人同情。
蝶衣被作者写得很混乱,六指的设定要表现什么?神性?残缺?摧残?... ...在后面的剧情里完全找不到呼应与揭示,这不得不令人惋惜。蝶衣的挣扎写得不够,因此他的堕落并不招人同情。如果不是张国荣的音容相貌总在不经意间浮现眼前,我对这个人物恐怕会相当“不齿”,心疼的“不齿”。我其实好爱蝶衣,李碧华怎么能把他写成这样!纤细的蝶衣、脆弱的蝶衣、繁华最胜却落寞无比的蝶衣,一定要卸去他的“彩衣”才能看清脂粉涂抹下的真实心灵,我想李碧华是想要这样表现的吧!可惜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