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写了一篇关于儿时过年的事,写完之后,突然又想写儿时的雪了。是的,是儿时的故乡的雪。
儿时的冬天可比现在要冷多了,儿时的雪自然也要比现在的更加深沉。那时候,冬天的第一场雪都都会下的特别大,可不像现在这样拖拖拉拉的。一般都在夜里的时候下,第二天早晨,开门都会感觉特别吃力,需要费好大的力气才能把门打开分毫。
打开门之后,豁然开朗,一片银装素裹的世界出现在眼前。那时候家周围树也多,都挂着这纯白无暇的雪,调皮的我们用脚一蹬,雪就哗哗啦啦地往下落。他们也够调皮的,专门往你的脖子里灌,凉的我们丝丝哈哈的大叫。我们却也不认输,越是凉,我们越要蹬,直到他们缴械投降,再也落不下来为止。
那时候家里到马路上有一条大概100米的小路。最开始的时候这条路是爸爸扫的,等我到了2年级的时候便也加入了扫雪的“大军”。那时候的雪是真顽固,光靠扫把根本扫不动,你得先用铁锹把厚厚的积雪清理一下,然后用扫把清扫,最后用扫帚彻底清扫,他们才肯离开最钟爱的黑土地。
至于扫出来的雪,自然是不能浪费了,那时候的雪也是真白,堆出来的雪人一点杂色也没有,而且历经十几天也不会融化,最后硬的拳打脚踢都打不散。他们就站在那里,像个门神一样,守卫着成就他的那一片土地。
还记得上了大学后下的第一场雪,南方的小伙伴欢呼雀跃。毕竟南方是看不到雪的,或许只有生在北方的小伙伴知道,其实那根本算不得雪,只能说是点儿雪花罢了。和我们小时候的雪相比,那可差的远了。身处城市之中,会发现,雪再也没有当初那么纯洁,那么厚了。天也远远不如当初那么冷了。
说到天冷,我可是深有体会。小的时候,穿着大棉鞋大棉裤大棉袄,可是却没有一年冬天我的脚是没有冻伤的,没有一年冬天我的耳朵是没有冻痒的。这时候就体现出雪的用途了。走出房门,到地上随手抓起一把雪,放在耳朵上挫啊挫,挫一会儿就不痒了。至于冻伤的脚,樱桃泡酒是家里每年必备的治疗冻伤的偏方,每次脚冻了,就用这偏方泡脚。
要说什么地方雪最厚,那肯定是农村的地里面了。那里的雪没人清扫,就那么肆无忌惮地存在着,越积越厚。最后躺在上面打滚,都感觉不到地面的存在了。到了春天,雪化成了水,准保把地滋润个好收成,瑞雪兆丰年这句话可不是说说而已。
小时候疯起来才不管天气冷不冷,零下二十七八度的温度,打起雪仗来手套围脖都不戴,绕着村里的小路跑上好几圈也不觉得累。那时候若是有谁被摔倒在雪地里,其他人用雪埋他,不出几秒钟,准保连衣服都看不见了。
校园的冬天肯定也是最欢乐的,大家每次下雪都乐开了花。出去扫雪就可以不用在教室里上课了,对于当初的小学生来说,这个诱惑可不能算小。扫雪的间隙还有5.6年级学生的在操场上滚雪球,滚了一圈,那雪球大的,比当初的我还要高。
其实小时候的雪我还是没少吃的,那时候的雪相对来说也比较干净,入口即化,有一种甜丝丝的感觉。放学回家的路上,没事就在路边抓点雪来吃,却也不失一番趣味。
小时候冬天最不缺的就是雪,到了春天开化的时候,自然到处都是雪化开之后的水。那时候昼夜温差比较大,房檐上的雪化之后夜间会形成冰溜子挂在房檐上,这也是我们小孩的又一玩物。一排排的冰溜子,让我一瞬间就弄断了,有些长得比较长的则是让我摘下来当“武器”了。
地上到处都是碎冰以及白天滴落的水在夜里冻成的坚硬的冰,一不小心就会摔个狗啃泥。大人就会让小孩子拿着锤子一点点凿碎清理掉,免得哪个倒霉鬼踩上去摔得“生活不能自理。”
儿时的雪真是带给了我们无穷的欢乐,这也算是我们东北人在我们那个时代的专利吧,现在可是难以找到那么纯净那么厚的雪了。南方有南方的小桥流水,北方有北方的雾凇冰灯,各处有各处的特色,各地有各地的印记。长大后,这些特色,这些印记或许已经淡化了,但我希望这些记忆可以一辈一辈地永远传承下去,因为他们具有我们那个时代的烙印。
我爱故乡的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