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找到的第一份实习工作是一家小公司:加班是常态,开会是日常,晚上10点后的地铁依然人满为患。然而,这是我中学时候向往过的城市,因为当时喜欢的偶像住在这里。
他的名字叫做韩庚,就是那个在金星的《今夜百乐门》节目里头自嘲已经过气的韩庚。只是,当时光倒退回十年前,他的出现的确惊艳了我:19岁只身远赴韩国,21岁在竞争激烈的异国舞台成为第一个出道的中国艺人,即使深受韩流文化影响也不忘说母语,跳民族舞,不忘本心。
其实,世间存在粉丝这种生物,至今还是褒贬不一的。在无偶像情结的人眼中,他们就像是神经出现了变异,情感多得无处宣泄,并且还带有些自作多情。谁让偶像一句简单的“大家好”就能激发起台下粉丝哀嚎式的回应。韩庚曾在《鲁豫有约》里提到的,他见过的粉丝可以分为三种类型:
第一种:扯扯你的衣袖,唤一唤“欧巴,欧巴”
第二种:放开了嗓子,挥舞着手臂,激动起来“欧巴,是我是我!”
第三种:整个人就像喝了十罐红牛“欧~巴~撒浪嘿!!!!!!!”
而17岁的我第一次坐在体育场位置上,听到他自我介绍的时候,还出于第一种粉丝的状态。虽然是爱你在心口难开的矜持,但事实上内心的向往并不比后面两类粉丝少。起初,我妈一听说自家女儿要看演唱会,简直是闻所未闻,五雷轰顶。
我是怎么反抗的已经不记得了。
但我妈记得。她说,当年的我以一句“不见到他会一辈子遗憾”刷新了她的三观。
哎,其实说道这里,还真是不好意思,有股淡淡的羞耻感......居然喜欢一个人,而他并不是你身边的亲戚,老师,朋友。只因为他的音容,可以让你开心,让你在身处逆境的时候感觉到精神上的力量。
在电视屏幕上初识韩庚不久,我就被冰冷的检查报告通知父亲得了绝症。我并没有电视剧《请回答1997》中女主角程诗源这般幸运:一个不懂事的追星族女孩终于在父亲绝症得到治愈后明白世间何物才是珍贵。
在父亲生命的最后一个月里,我陪护在医院。我和他隔了一扇窗,我在屋外写着作业,他在屋里艰难的呼吸着。每一次回到屋里,看到他干瘪的嘴唇,瘦削的面容,无言以对我不能自控的眼泪时,我会选择躲回屋外,然后呆滞的翻动着那本《韩庚&我在韩国当明星》的书,试图靠着耀眼的明星将眼泪退回,重新振作起来面对屋里的父亲。
这本书我至今保存着,却很少翻动。不仅是因为迷恋的偶像已经更迭,也怕往事重新回到脑海,再次体会到失去“世间最为珍贵”的痛楚。
而那时候,父亲是懂我的难受的。他在被病痛折磨得不能言语的凌晨发来一条短信,告诉我:
“今天是你的生日,爸爸没有礼物送给你。人生没有平坦大道,希望你坚强勇敢,笑看人生!”
后来,经历了那段艰难的时光,看过了韩庚第一次在杭州的演出,见证了他退出团队选择单飞之后,我那曾一定要见到他,去他母亲开的饺子馆的执念越来越浅。
直到十年后自己告别校园,走上工作岗位,我竟无意间发现自己和他呼吸着同一座城市的雾霾,我也长成了当时喜欢他的时候,他那青春无悔的年纪。虽然如今,报亭少有他当年刷屏般的杂志封面,新闻标题也不再以有他的名字为豪,作品的力度或许真比不上偶尔一条被爆料来得吸引大众眼球。我最先想到的仍然是他曾经美好过自己年少时候的样子。
借着这个机会,我走了魏公村,动物园,中央民族大学这些韩庚在北京读书时候的日常路线。虽然并没有在他母校偶遇到真人的幸运,但我并没有从前那般“见不到是人生遗憾”的偏执。
这可以算是长大的表现么? 只身来到北京的我应该有他当年去韩国十分之一的勇敢吧;如果父亲健在,他是否会夸我一句“ 你终于学会了坚强和勇敢”。
某天下班回家,我走在灯火彻夜通明却行人稀少的大街上,哼唱起了一首十年前的歌:在陌生的国度,迈着坚强的脚步,我们知道你的付出,相信幸福在不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