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遗腹子就是妻子在怀孕期间丈夫患病去世,因此遗腹子的“去留”问题一直都存在很大的争议,烈烈风中也在很多文章中提及过有关遗腹子去留的案例,其中两个故事对这个问题阐释的也比较惹争议。
第一个是,丈夫因公殉职之后,年轻的妻子根本就不想要这个孩子,但是公婆却请求儿媳无论如何都要留下孩子,甚至愿意把儿子70万的补偿款和房子都留给儿媳,孩子以后老两口养,绝不耽误儿媳改嫁。因此儿媳就把孩子生了下来,留给了公婆,改嫁了别人。
可是第二任丈夫却因为身体原因一直无法和她生孩子,所以7年后,妻子又想向公婆要回孩子,说自己毕竟是孩子的妈,但是公婆态度坚决地拒绝了。
另一个案例是,丈夫患肝癌,妻子执意要打掉怀孕5个月的胎儿,公婆都跪下并说儿子的病也不治了,只求儿媳留下儿子这唯一血脉,并且愿意拿出婚房的房产和200万左右的老两口积攒的钱给儿媳,但是儿媳依然不同意,最终打掉了胎儿。
这两个案例在网友间惹起了很大的争议,并且八成以上都在痛骂儿媳妇的不是,先不说过程和缘由,单说对于遗腹子的“去留”问题,一个选择生下,一个选择打掉,但是结果都遭到痛骂,“没良心”,“自私自利”,“没有人性,没有夫妻情分,不配做母亲”这样的词语不绝于耳。
而烈烈风中虽然对这两个案例的态度始终都是未身处其中,可能并不知道当事人的想法和难处,但是内心深处依然还是对第一个儿媳妇“丢掉又想要回的行为”表示痛恨,对第二个儿媳妇“无情无义的行为”表示无法理解。
虽然其中也有表示理解的声音,但是也淹没在大众的埋怨中。所以基本所有人的想法都是一致的,用通用的道德观去对待事情和人,也认为这两位女性自私且无情。
但是烈烈风中之所有说这些,并非是突然明白某些事情,而是因为昨天收到一位女性网友的私信,她向烈烈讲述她对遗腹子的做法,问烈烈孕妇打掉遗腹子,对逝去的丈夫及公婆来说真的就是自私的表现吗,那生下来对自己算什么?
这位女网友叫谢芳,24岁和曾天民结的婚,结婚后半年就怀上了孩子,可是晴天霹雳的是,曾天民在第二年春天就被查出得了癌症,当时孩子已经怀了有4个月左右了。
于是曾天民就和一家人打着对怀孕妻子好为理由,对妻子隐瞒了病情。但是谢芳偶然间还是知道了曾天民得了癌症,也知道肝癌基本是治不好的。
谢芳说:“我本不想再要这个孩子了,一方面我不想让孩子出生就没爸爸,另一方面我还年轻,实在是不敢想象一个人抚养孩子的情况,但是婆家全家一直在给我承诺,说什么生下来之以后一起养育,不会不管之类的。我性格比较软,同时也不忍曾天民家就此绝了后,所以就随了他们的愿,生下了孩子,生下孩子不久曾天民就去世了。”
然而,谢芳自从生下孩子之后,就一直因为孩子的生活费、奶粉钱和婆家闹矛盾,而谢芳形单影只,所以一直在受委屈。特别是婆婆整天防谢芳跟防贼似的,谢芳说:“自己才25岁,一点自己的时间都没有,想让婆婆帮忙看一下孩子吧,婆婆又整天说自己身体不好,年纪大了,让我自己带,而我还得上班挣钱啊!辞职谁给钱养活她和孩子啊!”
孩子生病了,所有的钱都是谢芳一个人出的,公婆是有退休金的,但是几乎一分没出,谢芳说:“自己也想过改嫁,但是带个孩子,即使对我有兴趣的男人也却步了,现实生活根本就不是电视剧,实际情况在那摆着,和自己年龄差不多的根本就没有人愿意做这后爹,而能同意的,不是岁数大我一轮的,就是离婚后也带个孩子的,其实我也能理解人家,就连我自己都会嫌弃别人带个‘拖油瓶’,更何况别人呢。”
谢芳最大的伤心点是婆家现在的所作所为跟原先的不一致,说好的一起养孩子,可是现在又这样,说一套做一套。下了无数的“空头支票”,却一个都不能实现。
烈烈风中对谢芳的遭遇表示十分感叹,一个女人,特别是一个年轻的女性,婚姻幸福的根源就是夫妻两个人都在,如果一位不在了,那么这个“幸福”本就是不存在了,再加一个孩子,那么未来问题多得简直不敢想象。
很多人都说都怀了孩子,并且是丈夫的唯一血脉,于情于理都应该生下来,然而生下来简单,但是未来几年,几十年都得为这个决定买单,虽然这是作为“母亲”的义务,但是母亲也是一个人,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有选择快乐,选择幸福的权利,而不是一辈子单独为孩子奋斗的“老妈子”。
因此对于遗腹子是否应该生,参照谢芳这个案例,烈烈风中认为不论去留都应该尊重人家母亲的意见,打掉并不是自私的行为,这对妻子甚至对孩子都并非是坏事。
而作为母亲也不要冲动去做决定,要思考清楚,对自己,对婆家,对能力和收入都要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之后,再决定去留,婆家的说养和给的承诺,也仅仅只能当作一个参考,决不能当作决定的全部,因为毕竟是自己的孩子,最终需要对他负责的人还是自己。
生孩子和结婚是一个女人一生最大的两个决定,生孩子甚至比结婚还要重要,因为那是一个生命。因此对遗腹子的“去留”别人勿需多言,也不要道德绑架,母亲考虑清楚再行事,不要做出让一生后悔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