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在家找书,无意之中看到书架上有一本《金刚经讲义》,就又拿出来随手翻了一下。作为佛学入门必读经典,金刚经还是比较完整地传达了佛学的基本理念的。
说到佛学,人们往往把它等同于佛教,其实是不对的。佛教是一种宗教,宗教是一种组织,有其戒律、仪式、偶像等内容;佛学是一种学问,是一种具有普世价值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两者不能混同。更何况,在一般人的认知中,佛教还仅仅停留在烧香拜佛的层面。这个烧香,确实是源远流长。大家都知道佛教起源印度,那里是热带地区,气候炎热,森林茂密,在古代森林覆盖率更高,所以佛陀都是在森林中传法布道。气候湿热、草木茂盛,自然蚊虫就很多。于是,佛陀就让弟子在道场周边点香来驱赶蚊虫,流传到后来就成了烧香的仪式。再说这拜佛,要知道佛陀是非常反对偶像崇拜的,所以那些整天对着佛像磕头的人啊,你们确定自己不是在跟佛祖唱反调?
扯远了,言归正传。《金刚经》全称《金刚般若波罗蜜经》,金刚一般理解为坚硬的,这里引申为强大;般若即梵语智慧的意思;波罗蜜就是彼岸,合在一起就是指引人们到达彼岸的强大智慧。全书共三十二品(即三十二个章节),经文的开头,佛陀大弟子须菩提向佛陀提出了一个问题:“应云何住,云何降伏其心?”翻译成现代的话应该就是我们如何对治生活中的烦恼和痛苦,获得内心的安宁和喜悦。随后就围绕这一主题,通过佛陀与须菩提问答对话的形式展开。
金刚经是以佛陀第一人称的形式来解答教义的,说白了就是佛陀和他弟子的聊天记录。可是金刚经成书的时候,佛陀已经涅槃(佛教里对高僧大德离世的说法,表示尊敬)几百年了,所以说他是佛陀的原话,肯定是不可能的。不过既然能成为流传千年而不朽的经典,那么金刚经所传达的意思必然是符合佛法的基本内涵的,至于是不是佛陀的原话,又有什么关系!
最早读金刚经是在五年前,当时读得实在让人抓狂。作为翻译作品,整部经文的语言风格明显不符合国人的阅读习惯,那拗口名词又晦涩难懂,比读一般的文言文要难。虽然如此,却因为是一个比较敬重的老师推荐的,所以还是耐着性子读完了。难读也就算了,可是其中一些内容真是让人很难领会:“汝等比丘,当知我所说法,非法,非非法,名之为法,譬如行舟;法尚应舍,况乎非法” (这个“法”个人认为应该是泛指科学的观念、道理、方法这些)。我所说的这些“法”,不是对的,也不是不对的,甚至这“法”本身其实也并不存在,只是赋予了一个叫“法”的概念而已。额,佛陀,您老人家确定不是在逗我吗!更要命的是,佛陀在接近三份之二的内容里反复地、不厌其烦地、喋喋不休地强调这个意思。说到声相就是此非声相,名之声相;说到色相就是此非色相,名之色相……简直就是个祥林嫂!刚说过的话,转眼就说你别当真啊,当真你就输了,叫人何以是从。
其实现在想来,当时只是在咬文嚼字,不求甚解。今天再翻,突然发现后面还有半句呢。“譬如行舟”,是佛陀打的一个比喻,把他所讲的“法”比作过河用的小船。小船是工具,过河到对岸是目的。所有的方法、手段、工具都是为目的服务的。可是如果有人已经到岸了,却不肯舍弃小船,非要抬着一起走,怕没有了这条小破船就过不了下一条河,这就是本末倒置了。殊不知,下条河那里是有座桥让你过的啊!听着是不是很傻。现实生活中当然不会有这样的傻瓜,却有不少人做着类似的事情。好比说,钱这个东西,真是个好东西,它可以帮我们解决生活中的很多问题,满足我们很多需求,从而让我们过上幸福快乐的日子。可大家要明白的是,幸福快乐才是我们的目的,钱只是实现目的的工具而已。如果我们为了赚钱而不顾一切,因为损失了钱财就痛心疾首,那就是为了钱财而牺牲幸福快乐,这不就是佛陀所说的死抱行舟不放吗。再有一个,佛家认为世事无常,一切事物、理念、价值判断都不是恒定不变的,现在对的东西,以后未必就对;对你有用的方法,对他就未必管用。所以佛陀紧跟着来了一句:法尚应舍,况乎非法。即便现在正确的管用的东西,将来都有可能变化,所以当“法”变得不合时宜的时候,就应该果断舍弃,另寻新法。类似的语句,在金刚经中可以说是比比皆是。
在佛学界有“法”不可轻传的说法,因为如果讲解佛法的人自身悟性不够,对佛法的含义理解偏差,那岂不是误人子弟,所以不可不慎。不过一来本人不是佛教徒,金刚经于我只是一本普通读物,兴之所至,随手写写书评,自娱自乐,不算对佛法不敬。这二来,恐怕也没人会把我讲的这些当回事。想到这些,也就心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