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姆叔叔的小屋》诞生于19世纪50年代,被称为是引发美国南北战争的导火线之一。全书围绕奴隶制度的罪恶与不道德而展开,引人深思,如果你想了解美国的奴隶制度,该小说是一定不能错过的。
文章合为时而著,作品是时代的反应。首先,作者所处的时代背景给了她创作的灵感,斯托夫人(1811-1896)出生于康涅狄格州,美国文学家,废奴主义者,她曾在辛辛那提住过18年,在那里经历过一段逃亡生活,这为小说的创作奠定了基础。其次,他的家人都是积极地废奴主义倡导者,她自然地成了其中之一。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是国家的大环境,19世纪30年代,奴隶制度是一项深受保护的制度,尤其在美国南方各州,当时四分之一的南方人拥有奴隶,奴隶主占有着大部分的财产,更明显的是在19世纪中期,美国通过了一部法律《逃亡奴隶法》,用法律的形式禁止协助奴隶逃亡,违法者将受到法律惩处,同时,对逃亡者与自由黑人的权利给予限制,可以说,奴隶制度的发展是日益“欣欣向荣”。在这样的背景下,斯托夫人对黑奴的悲惨生活深表同情,她决定把自己所闻所见用文字的形式呈现出来,这样,这部小说就诞生了。
小说采用穿插轮叙的方式对黑奴的不同遭遇进行描述,比较明显的是主人翁汤姆和伊拉莎夫妇的对比。
主人翁汤姆,他是一位坚韧的基督徒奴隶,无论何时,都把《圣经》里的内容作为最高信仰。他作为谢尔比的庄园里的管家,勤劳能干,忠诚善良,很受庄园里的人们喜爱,谢尔比一家也十分宽厚仁慈,待他很好,尤其是乔治少爷很喜欢汤姆叔叔。后来谢尔比由于股票投机失利,票据落入奴隶贩子黑利手中,他不得不将自己的黑奴卖给他来抵债,而黑利正好瞧中了汤姆,从此汤姆的人生发生了转折。汤姆在运送奴隶的船上认识了善良的小女孩伊娃,伊娃请求父亲圣克莱尔买下了汤姆,圣克莱尔是一位富有同情心的奴隶主,汤姆跟随他后还不算太差,但随着伊娃患病死去和主人的意外身亡,汤姆又被作为财产卖给了一位棉花农场主勒格里,勒格里贪婪残暴,是个凶残的奴隶主,他想要击垮汤姆并破坏他的宗教信仰,汤姆并未屈服,最后被他打死。
在汤姆数次易主的过程中,他始终尽心尽职服务主人,坚持自己的善良,甚至把受到的摧残寄托在《圣经》的治愈上,这也为他的人生悲剧买下了伏笔。在残酷的制度压迫下,往往逆来顺受,不敢反抗的人物命运最悲惨。
伊拉莎夫妇是与汤姆形成对比的两个人物。伊拉莎是谢尔比夫人的女仆,很受夫人的疼爱,在得知主人要将自己的孩子卖给贩子黑利时,她毅然选择了逃跑。而他的丈夫乔治.哈里斯聪明机智,是另外一个农场主的奴隶,长期受着主人的虐待,他决心逃到加拿大为自己寻找自由。后来伊拉莎与丈夫在逃跑途中重逢,一家人一起逃到了加拿大,也迎来了他们的胜利。在写道乔治一家成功到达加拿大时,作者的描述让人印象深刻:他们在这个新的地方,没有一寸土地,没有一间房屋,有的只是天上飞的鸟儿和蓝蓝的天空,但是他们却无比兴奋,他们从来没有感到比现在更富有过。
乔治夫妇敢于反抗现实,敢于为自己追求自由,这是他们的命运区别于主人翁汤姆的原因。有压迫,就应该有反抗。
在小说的末尾,谢尔比的儿子乔治少爷,来寻找汤姆,却不得不接受汤姆已被勒格里打死了的现实,他很悲痛,回到家中他解放了名下的所有奴隶,奴隶们却不愿离开他的庄园。他说:“你们可以不离开我,庄园里仍然需要许多人来工作,主宅里也需要佣人,可是你们现在都是自由人,按我们的约定,我为你们的劳动付报酬。还有一点益处是,一旦我负债,或者我死去---这两种情况都有可能发生,你们不会被别人抓去做奴隶。”以这样一种方式结尾,给读者带来了很大的安慰。其实可以看出,作者借乔治少爷之口,某种意义上为废奴制度指明了一个方向。
作者极力把汤姆塑造成一个“高贵的英雄”,它大肆宣扬以德报怨的基督主义,为小说的光彩打了折扣。但是,整部小说,有悲愤,有感动,有残酷,有欣慰,从发表就深受读者喜爱,一版再版,在启发民众的反奴隶制情绪上起重大作用,它还被翻译成多种文字在国外出版,为世界其他地区的废奴运动也产生了很大影响。林肯说《汤姆叔叔的小屋》是一本导致一场伟大战争的书,它的确导致了一场战争,可见它的不同凡响。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好的文学作品要经得起时间的检验。如果你正好想了解过去那段奴隶制度历史,那么,就去读读《汤姆叔叔的小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