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点背,连续穿坏了两双鞋子。
下班前脚上的一只鞋子脱胶了,几乎使鞋子变成两半。勉强穿着回到家里,有扔掉它的冲动,但一看到另一只鞋子好好的,而且这鞋子穿的次数不多,还挺新的,款式也不错,就把它们放进鞋柜里,想等哪天有空再拿去修复。其实,我知道我不会去修鞋的,因为我不喜欢这双穿着不舒服的好看的鞋子。
吃过晚饭,和老苏去散步。我穿的是一双不好看但很舒服的鞋子,这鞋子已经穿过三个夏季了。几乎每次去散步,我都是穿着它们。这是一双平底鞋,有点弹性,脚踩上去很舒服,走多长的路都不累脚。我喜欢这鞋子——尽管它看起来土里土气的,只要脚舒服,管它好不好看!
走了一半的路,觉得右脚怪怪的,一看,发现鞋带断了。我像个瘸子一样走回家,恨恨地脱下鞋子,拿着端详着,看看能不能修。我发现这舒服的鞋子边上的皮开始裂开了,长期的使用令鞋子变得破旧不堪,已经没有修复的价值了。惋惜之余,我只好把它们装在袋子里扔掉了。
大概鞋子们知道我今天发工资了,不约而同地罢工了。唉,想买一双好看又舒服的鞋子是很难的。我曾问我那个时尚的表妹有没有百搭又舒服的鞋子,她干脆利落地说,没有。她还说女人必须要有很多鞋子,不同的衣服配不同的鞋子。她最看不惯我总穿着那么一双土气的鞋子。
鞋子好不好,不应该问眼睛,要问问脚,脚舒服了就是适合自己的好鞋子。其实,生活也是这样,过得是否幸福,只有自己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