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越来越觉得博克,还是写日记的好。好,就这样,天亮了,接着写,现在需要睡觉。6点军号一响,我还得起身出早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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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部分,坚决要求放在昨天的日记里:
现在是深夜2:30分,新的一天开始了,我需要工作。我说的工作就是在这里写字。在这里写字,对我是一种快乐。快乐的事情,我会开心去做的。我希望自己每一天的日子都是快乐的。所以,在我提笔的时候,我会细心回味属于过我的每一份快乐,哪怕是细微的不足挂齿的,我都愿意把它们记在我心底再延续到我的明天。虽然我会伤感生活中会有很多不快乐的事情让我感到心碎伤心,可我还是相信一切不快乐的事情都会成为过去的,所以,我会告诫自己去淡忘它们。
在情感深处,我很在乎朋友之间的友情。我不太习惯过分亲密的友情,那种“仿佛永远分离,却又终身相依”的友情,是我最喜欢的。在我意识到一种曾经属于我的好的友情开始疏远我的时候,我感觉出了我内心的孤独,隐隐约约我有种想结束这段友情的冲动。
生活已经给我了太多的伤害,使得今日的我无力承受更多的伤害。豌豆言我是很理智的,但表现出来的往往是很感性。情感中舍不得放弃的,必须用理智去放弃的时候,本身就是一种很痛的事情,那又何苦再平添其他的痛去折磨自己的心呢。
今夜想了很多豌豆对我说过的话。或许我真的太在乎自己的形象仪表,太追求完美,太注重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一定是彬彬有礼的淑女绅士风度,而忽略了在一个宽松舒适的环境之中这一切都是可以忽略不记的。而我自己的敏感自闭防碍了在遇到问题的时候不能很好的和朋友交流沟通而导致了友情的疏远。对于此事,我只能反省自己的不足,仅此而已。
正因为这样,我也会更加珍惜所有视我亲密知己的朋友。
友情和爱情一样,缘分尽了,还是散去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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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家中的日子很温馨。碰爸爸因为工作,整日加班。事实上,我每日熬夜也是为了等他回家。为他准备好的夜宵,也得等到他回家享用之后才能安然睡眠。只是看见他永无止境的工作不停,我很心痛。我十分担心他会因为工作的劳累而英年早逝,这个念头总是让我感到害怕,我只得用最愚笨的方法规劝他能按时在11点就寝:要是没有你了,我怎么办呢?谁知我会听见没心没肺的答复:你正好和你的旧时相好重温旧情啊!再嫁一次,对你不难。呜呼,实在是冤枉我呀。就算年轻时候有相好,即使那时相好很爱我,可谁能保证他还能一如既往的爱今日人到中年的我,我可是不敢指望的啊!更何况还有一个12岁的儿子。男人的肚量很多时候是比女人小的。这话看来一点不假。于是,我说:不啦!要是没有你,谁给我挣钱,谁给我养儿,谁娇惯我呢?我说这话的时候,是上周五的傍晚,天正落着雨,我们散步在雨中,他撑着伞,我挽住他的胳膊。有多久的日子没有这样过了,我都记得不得了,我只记得那一刻我的眼也落下了雨。这两天,每晚饭后,我会陪他去散步,然后目送他去加班,10点30准时电话他回家,吃夜霄,11点让他就寝。我就想,只要他不外出的日子,我都愿意这样。
写到这,记得说说我熬夜的事情了。我是喜欢熬夜的,熬夜是我多年的习惯。别人他乡归来,倒时差也就一两个月的时间。我偏不,倒不会来了。我总是把深夜12点当成是新的一天的开始,我可能会在10点左右略有困意,可一到12点我就会格外清醒。这个时候如果硬逼着我上床入睡,逼是逼了,可逼也是白逼,我根本就睡不着,我得无所事事的东游西晃的消磨时间,大到收拾房间洗衣服,小到修剪睫毛剪指甲。通常我会在凌晨2点之后入睡,时不时还会延续到凌晨4点。只是每天中午我必须有2个小时的午休来弥补睡眠的严重不足。值得高度赞赏的是无论我睡多晚,次日清晨6点我必定会醒来,为家人准备早餐。这就是我习惯熬夜的本钱,我相信能像我这样熬夜还能早起的人,不多。
所以,在我赞叹老林那句——“我觉得在临睡前应该再抽一支烟。出了梅雨季,天一下子就闷热起来。酷热如影随行。不过熬夜,它不行”棒的时候,老林不得不承认,我最能熬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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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依旧每日上午上学堂,下午在家。我们依然学习新概念英语。周五周六晚上,碰爸爸没有加班,我建议他二人独处碰卧室,哪怕游戏哪怕瞎聊,我只要知道他们父子俩在一起便是心足。果然,我独坐客厅听见那屋传来了笑声阵阵,我竟然不想去惊动他们,就这样默默的陪着他们就是幸福。但是,周六就不行了。我原本想让碰和芭比探讨一下英语,结果不到几分钟,就传来了芭比训斥碰的声音,我听见一时不知道该去心痛体谅他们之中的谁,我本想让他们能多点独处的时间,结果事违心愿,我实在有些伤心,却只能压在心头,今晚散步才侧面提示了芭比,他的工作如此繁忙,我也不该再给他添加麻烦才是。
从这个事情上看出,我遇事的确不习惯主动迅速和人交流沟通的,唉,我的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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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的古筝学习有很大进步。就是天热了,不想做饭,可不做,行吗?
每个深夜,碰和碰爸入睡之后,我就看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听说被拍成电影,我还没有找到堞。它讲的是一个男人的爱情的故事,我们的男主人翁阿里萨是在怎样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时间来等待他的爱情,这样一个过程是怎样的美丽又艰辛。这样的等待是世俗中的很多男人不能做到也不能接受的。所以,我不会抱住用“等待”的心态去看,否则我会彻底失望的,但是,如果怀着“寻找”的心态去看,我知道我也同样会失望。
这个故事,最让我感动的不是阿里萨的等待最终得来芳心的那一刻,而在阿里萨的母亲一直悉心照料阿里萨直到生命的最一后刻,她对儿子的担忧牵挂莫过于害怕儿子不能从那单恋中解脱出来,在母亲颓然离世的那一刻,阿里萨失去唯一的生命中唯一的精神寄托,可他还得为那不知何年何月才能到来的纯粹爱情而活着,实在可怜。失去母亲之后的日子他只能在用绝望的无心无望而执著的在寻找着他的爱情,在不停的寻找中等待着他的爱情。
对女主角费尔米纳好感来自她与阿里萨相遇的那一刻,他们相恋了。
但是,她又那么听信父亲的告诫,爱情只是一座海市蜃楼,它遮住了你的双眼。爱情对她从来就是随手可及的,
虽然最终我们的男主人翁赢得了所爱女子的芳心,可是这是靠什么得到的呢?时间和毅力的?不,时间和毅力对他是很苍白无力的,他靠的是最终推翻了过去的自己,成为了钻石阿老五而赢得了他最终的成功。假如他的一生穷困潦倒,那么,请相信吧,相信这场爱情注定是不会属于他的。我深刻的理解他撕心裂肺的说出的那一句:我要变得富有。而他想变得富有的唯一目的只是为了一场爱情,一场等待了50年的爱情。最终他如愿了,可我还是找不到理由说服自己相信他的这段爱情也是幸福的。
爱情本没有对错。我们都希望别人能为美好的爱情来等待,去牺牲,却常常忘记,这也是我们的需求。假如说如果一个男人不能让一个女人爱上他,那是他的错。那么,我在想,一个女人要让男人爱上自己,又该怎样去回报男人呢?难道只能是以身相许?
永远别问,爱情的保值期有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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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北京4的《宽容》我很喜欢。当然,是因为有王志文和许晴的缘故。我却发现他们二人都明显的老了,再看看自己,也是如此。人,总是会随着时光的流失慢慢变老的。
自己的从前。从20岁~30岁,我的夏天历来不穿裤子和裙子,我只穿超短裤短背心,那时的身段真好,腰围也就只有1尺7,最大不过1尺9,双腿又是那样的细长,自然穿超短裤是最靓的哦;过了30岁,就感觉应该是妈妈的样子,我开始穿连衣裙,准确的说是吊带裙,这样的裙子有许多。到了现在,唉,腰也圆了,腿也粗了,我只有穿长裤过夏天了。
很多事情,是无法回到从前的,这就是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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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越加感到博客还是写日记好的时候,我只是想静静的写,最近走动朋友明显少了,除了和天热有关系之外,更重要的一个原因,是我想静静的写,静静的休息。
现在凌晨4点,我该休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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