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结束,回家路上,偶遇前辈。
如何是前辈,比我年长,比我阅历多,比我能唠嗑,比我赚得多,比我多了一对儿女。
难得相逢,自然少不了一顿像模像样的餐饭。
吃着吃着,前辈要了瓶烧刀子,给自己倒满一杯之后,推给我,示意我也来一杯。
我摇摇头。
“就服你这点,从小到大,滴酒不沾。”前辈眼中,我依然如少年般稚嫩。
“对酒是尊敬,然后,避而远之。”我回答。
前辈亲手为我倒了一杯,递给我,看着酒杯里乍看与水一般的东西,对我说:“喝了它,就是生活。”
不好推辞,自己也觉矫情,于是浅尝辄止,酒味在味蕾炸开,一口,已然醉了。
前辈说:“醉了,你看,这就是生活的魅力。”
我醉眼朦胧,极力揉弄太阳穴,妄图清醒:“那我这醉得不成样子了,一滩烂泥。”
前辈说:“所以生活的魅力,是为了让你烂醉如泥。”
我仿佛清醒了三分,问道:“那喝白酒与喝红酒有什么区别?”
前辈醉意三分,说:“只是不同色彩的生活罢了。”
我看他又愁着脸喝了一口,而后眉头舒展,问道:“前辈喝酒,为何总愁着脸喝进,而后如同释然表情?”
前辈笑意甚浓,说:“一开始生活,你总要愁着去如何应对,贴近之后,生活让你放任自如,所以释然。”
我灵犀一闪。
“前辈,你喝酒怎么白脸,我喝酒怎么红脸?”
“有人明白这生活,有人羞于这生活。”
我恍然大悟。
吃完那餐饭,我是被扶着送上的士,而后跌跌撞撞找到了自家门,睡在门口一夜,冻醒了我。
醒了之后,胃里难受,吐了。
打电话给前辈,“前辈,这酒难喝,我吐了。”
前辈在教他儿女写作业,一边跟我说:“你糟蹋了生活。”
电话这头的我,一时沉默。
一介粗人的我,随后买了一打啤酒,喝了又吐,吐了又喝,最终进了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