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两年前在《罗辑思维》里知道了这本书, 直到前段时间才偶然买回来,岁末年初,好好地拜读了一把。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并不是他教会了我什么牛逼的搭讪技巧,而是在我的认知中刷新了搭讪这个概念。
尚未打开书之前,我想我和一些人的想法是一样的,就是对搭讪有一些偏见,可能会觉得是一种不大好的行为。而读这本书也总带着些“不正经”之嫌。
似乎在我们的印象中,搭讪这件事永远和“丑流氓”这三个字是捆绑在一起的。回想建国之初,男女眉来眼去都有流氓罪之嫌,那个时候性别是一道很深的鸿沟。谁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公然与陌生女性谈话,这简直就是“不知廉耻”、“道德沦丧”。
于是,直到今天,只要谈到男性搭讪,脑补的画面必定是流氓习性、眼神猥琐、出语下流等等。搭讪的语气必定是轻薄的、搭讪的目的必定是心怀不轨的。简而言之,搭讪就是一句——姑娘,约么?
- 2 -
看完书以后,跟异性朋友谈起,她就吐槽说特别讨厌在有些场合被人搭讪。我说为什么,她说因为有些人总是纠缠不休,或者是态度特别轻佻,一开口就让人特别地没有好感。我又去问了几个异性朋友,结果就是:但凡有过被搭讪经历的,都比较厌恶。
究其原因,其实是她们作为被搭讪者没有受到应有的尊重。
为什么有些人的搭讪总是让人厌恶,其实不是因为什么搭讪技巧不到位、或者说长得不够帅、不够多金,最重要的原因是——当你打算以搭讪的方式结识对方时,不仅应该考虑如何得到那些可能接受我们的对象,同时也要关心那些不会接受我们的对象在被我们搭讪过程中的感受。
搭讪这件事之所以被人讨厌,就是因为往往搭讪者只考虑自己的目的,而忽略被搭讪者的感受。
- 3 -
也许,要懂得和学会搭讪、就要先正确的认识搭讪。
作者写到:搭讪,就是关于如何在日常生活中通过你的第一印象快速结识、并吸引陌生异性的行为。
搭讪就是打破两个人互不相识、互不言语的旧有格局,试图去连接两个人的世界。
不知道这样的解释是否会被认为是大尾巴狼,用一套伪善的说辞来道貌岸然地包装搭讪的龌龊面目。但我确实觉得作者还原了搭讪这件事的本来面目——试图通过友好、平等的方式来结识伙伴(异性)。
作者的两段话我也觉得颇为中肯:
如果你对搭讪感兴趣、那么你也应该尊重女士。当你真正明白了这一点,你就会发现跟一个陌生的女孩搭讪其实是一种礼貌,而有时跟一个认识的女孩话太多倒是没有教养。
搭讪是一门艺术,也更是一种礼节,一种如何和陌生人沟通的礼节。与陌生人交往,最重要的就是把对方当成平等的个体,你有提要求的机会,人家也有选择和拒绝的权利,死乞白赖、死缠烂打都是跟真正的搭讪背道而驰的行为。
也正是因此,在作者的笔触下,才发觉原来搭讪是一件这样的事情。
看来,对于那些以各种理由对女性纠缠不休的搭讪,都不能叫搭讪,只能叫骚扰。
而更重要的是,搭讪不仅是建立在平等和尊重基础上的友好行为,本质上更加是跨越了社群关系的阻隔。
书里的这个观点让我觉得是搭讪这件事最值得玩味的一点。上一代的生活,社交圈子极为狭窄,不外乎亲戚,亲戚的亲戚,还有自己那么几个“必要社交”中的朋友,例如同事、邻里。到了我们这一代,社交的边界极大地放宽,而搭讪正是在这种复杂的交际中回归纯粹,抛弃一切我们身上带有强烈标识性的东西,例如职位、收入、背景、户籍等等,纯粹以“认识”开场,幸运的话以“朋友”继续。在日益复杂的社交中回归一种交际的纯粹,也是挺过瘾的。
- 4 -
作者在书里写到了中国男人的原罪情节,我觉得这点也挺有趣的。
为什么搭讪中男性往往不够尊重女性?依作者的说法:男性对于搭讪,往往有一种从不屑到嫉恨的心理状态。
中国男人的传统偶像是关云长,不近女色才爷们,但事实上谁也做不到,于是就背地里登徒子(嫖娼),把不近女色留在表面,最后逐渐演变成对女性的不尊重(搭讪时的轻薄)。
相反我们去看西方男人,既能把好色的一面很自然的表现出来,同时又懂得尊重女性。我想这两者是有必然联系的,不能正视自己欲望的人当然更不会尊重欲望的对象。
作者写了一段话来讽刺这种原罪情节,很有趣:董永,七仙女主动向他搭讪他还推三阻四,最后非要槐树做媒他才肯FUCK人家七仙女——老实人才有好报。天啊,劳动人民的智慧真是可怕。
勇敢搭讪,是对原罪情节的挑战。
看来,与其辛苦伪装不近女色,倒不如以一种更加尊重和平等的态度去勇敢搭讪自己喜欢的女孩子。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