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民之心为心”,典出于老子《道德经》第四十九章“圣人恒无心,以百姓之心为心”。意思是圣人永远没有私心,以百姓的心为心。这与中国共产党的“初心”高度契合、内在统一。坚持以人民之心为心,既是马克思主义人民观的核心要义,又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的初心使命。
以人民之心为心,要厚植为民情怀。“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表明我们党始终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作为人社系统一员,要坚持党性与人民性的统一,牢牢站稳“人民立场”,同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切实在为民谋利、为民尽责中,倾听人民呼声、回应人民期待,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当家事,把谋求群众利益当家业。真正把群众装在心里,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将“密切联系群众”这个百年大党的传家宝学习好、总结好、传承好、发扬好。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努力为推动实现人社事业发展与增进民生福祉同频共振贡献智慧力量。
以人民之心为心,要书写责任担当。心中有群众,不怕担子重。我们要勇于扛起时代重任,以无愧于民的务实担当解读“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精神境界。人社工作千头万绪,经常会出现新问题新情况。在面对新问题新情况时,不能简单以“文件没有依据我们办不了”来草率回答。要将心比心、换位思考,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比如,在困难企业社会保险补缴问题上,要敬畏法律法规和政策,但不能把政策教条化,简单机械地执行。制度创新机会少,政策落实空间大。政策也不可能解决现实中的所有问题,要从实际出发积极化解矛盾。在政策的运用层面,需要在政策框架内最大限度拓展政策适用空间,注重政策灵活适度性,充分释放政策执行效应。
以人民之心为心,要练就过硬本领。不仅要有为民的情怀、担当的肩膀,更要有成事的本领。以“实”字为本、以“精”字为要,坚决抵制“差不多”“过得去”的错误思想,做到正视问题不回避、遇到困难不退缩、承担责任不推诿、直面矛盾不上交,尽职尽责对待每一项工作,把功夫下在日常。一方面,要坚持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掌握大政方针,了解人社工作基本政策常识,补好“钙”、加好“油”、充好“电”;另一方面,耕好自身的“责任田”,学业务,学制度,熟练掌握各项业务的经办依据、材料要素、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内容,做到“自身硬”“一口清”,不断用自己的“勤奋指数”,换来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