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放逐的梦-痕
昨天朋友问我“作为一个原创文学者,你怎么看罗尔这事”?我得更正一下,是原创文字爱好者,就自己的那三脚猫功夫,还不能够达到文学的高度。
应该是能写一些文字的人大都想过用文字赚钱吧,也就是爱写文字的人也不愿随意直白说出的一种事实——卖文。
我是一个自诩被文字“毒害”的人,因为爱上文字,才开始对一些事情有了很多在别人看来“不正常”的行为和看法,比如过于多愁善感,过于悲天悯人,以至于亲人朋友都会以一种奇怪的眼神来区分我。
之所以多此一举说这些话,只是先想表明自己作为一个文字爱好者的自我立场。当然,我的文笔有限,写不出来能说服让钱心甘情愿自我付出的文字,所以我只能说服自己可以不成功,但必须诚信而坚持。
而对于罗尔这件事。首先,我认为不是文字的错,我很欣赏,甚至钦佩每一个可以写出让读者感同身受的文章。但我惧怕的是,这些可怜又柔弱的文字背后的人,他竟然不为这些催人泪下的文字而心恸,转而用一些冰冷又固执的言语来证明一个让人不寒而栗的旧观念——重男轻女。
三套房产,要养老,还要要留给儿子,这是当事人对舆论最不负责任的回应。看来,真的就是没钱给女儿看病,而且还是特别花钱的大病。
可是,为什么偏偏这个女儿就这么心甘情愿诺一朵花开,在这个看上去充满温馨的家里面,用尽自己的努力盛放了五年。她不间断地用自己小小的鲜花的样子,感恩着这个家给她的爱和恩惠。这原本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情,可以一直幸福地继续下去,可以让那个薄情的面具一直不被拆穿。
可是,为什么偏偏让这个花儿一般的女儿,在五岁的小小年纪里面对如此现实,比如令人谈虎色变的疾病,比如爸爸可能爱哥哥多一些,比如哪有什么女儿是父亲上辈子的情人这一说。
文字到底能不能改变人生?能,当事人的女儿的确因文字而得到一笔足以救命的钱;可又不能,正是因为文字,当事人被深信不疑的好心人,所关注所关心,才会出现了一个让当事人始料未及的漏洞;可又很残忍,逼迫当事人不得已说出了一句令人公愤的话,让自己的女儿早早体会到自己的命里,除了疾病的恐吓,还有一种来自至亲区别对待的噩梦。
为什么明明我们社会上的女性的地位在升高,可是,当缩小到一个家的单位的时候,还未来得及谈及女权的小女孩依然还被迫遵守一种来自上一代人的旧观念的制约和束缚。也许,真的要完全转变一些令人匪夷所思的观念,是得等那些一直墨守陈规的人对这个世界说声再见,然后从此再也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