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为自己道德高尚,别人就不能寻欢作乐了吗?
毛姆的笔有一种让人欲罢不能的魔力。本是一个二流故事,却因写作手法而成为一流。这也不免让毛姆有些沾沾自喜,总能在外人面前吹嘘:《寻欢作乐》是我最喜欢的作品。
合上书本,我还在琢磨毛姆最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从我看来,《寻欢作乐》并没什么可欢乐的,倒不如另一个译名《啼笑皆非》来得更为贴切。本就是一个如何成为万众敬仰的作家?和一位交际花的命运(或:纯真善良的罗西用性寻欢作乐)的浅显故事,作者毛姆却将光怪陆离的文坛众生相描绘的惹人捧腹,文艺圈的八卦并不落俗于现如今的演艺圈,爆料同行人士时总是驾轻就熟;而一位生活上放荡不羁、不知节俭的交际花愣是包装成了天性善良、思想简单的有爱女子,放荡只是为了传递快乐散发纯真的爱,而且看不起她是不能接受自己的所谓低俗的欲望或者无法得到这快乐他们仇视嫉妒。我真要起立拍手为毛姆鼓掌了,用讽刺讥笑的眼光去看这个世界,这个世界回报你的依然是挖苦和嘲讽;而用爱去阅读这个世界,得到的心灵安抚一定会是温暖和情爱……毛姆就是这样在书中两条主线中穿梭的,一面进行无情的揭露与讥讽,对所谓的贵族极尽讥嘲,毫不客气将同行们的无知、丑陋娓娓道来,作家为了哗众取宠扭曲事实,年纪取而代之成了文学家骄傲的资本、炫耀的本钱……。所有活得真实的人都是虚伪的人的敌人,毛姆借由阿申登之口说出的“真实”:她生来是一个有爱心的人。当她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她觉得和他同枕共衾是很自然的事。她对这种事从不犹豫不决。这并不是道德败坏,也不是生性淫荡,这是她的天性。她把自己的身体交给别人,好似太阳发出热量,鲜花发出芳香一样自然。她觉得这是一件快乐的事,而她也愿意把这快乐带给别人。这丝毫无损于她的品格,她仍然那么真诚、淳朴、天真。
以上,我并未看出可欢喜之处,倒是本书的结构设计让人觉得新颖有趣:布局错落有致,现实的推进和过去的回忆相互穿插,叙述线索不时前后往复而不失清晰、宁静平稳,毫无颠沛震动之感。口语话的叙述简洁流畅,文字干净利落(首推荐章含之、洪晃的译本,其次可读叶尊译本),“反讽”运用到了极致,节奏感极强,稍不留神就得倒回去重新阅读。这才是阅读这本书的乐趣和爱吧!
说实在话,这本书,我并没有得到更深层次的感悟,所以书评也写的凌乱无章,或许是我没读透,或许对那个时代的了解还欠缺,也或是我猜不透一个用性来寻欢作乐的女子如何标榜充满爱心、真诚、淳朴、天真。但是我喜欢毛姆,喜欢他对文字强大的把控力,在本书不间断的情节交替里,竟还能流畅简洁的给予细致描述,人物个性鲜明强烈,一个个活灵活现的出现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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