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是一位说故事的圣手,他具有敏锐的观察力,善于剖析人的内心世界,他的笔锋像一把解剖刀,能够挖掘出隐藏在人们心底深处的思想。他写了不少貌似离奇的故事,这与他对人性不可捉摸的看法是一致的,事物的发展往往在意料之外,但细思又在情理之中。在《月亮和六便士》这本书中,毛姆通过讲述一个为艺术疯狂的怪才,探究了艺术、人性等引人深思的问题。
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一个英国证券交易所的经纪人,物质生活富足,家庭生活美满,有一个惯爱结交文人名士的妻子和两个可爱的孩子。他相貌平平,五官很端正但比一般人大了一号,所以显得有些粗笨,胡须刮得很干净,一张大脸光秃秃的让人看着很不舒服,头发颜色发红,剪得很短。总之他的相貌很平凡,毫不引人注意。他举止得体、很有礼貌却一点儿也没有社交本领。这样一个看似忠厚老实、索然无味的人却突然抛妻弃子,到巴黎去学画画。虽然这一行为会导致所有人都讨厌他、鄙视他,但他却态度坚定、义无反顾。好像一股猛烈的力量正在他身体里面奋力挣扎,这种力量非常强大,压倒一切,像肿瘤在有机组织中不断长大一样,直到最后完全把他控制住,逼得他必须采取行动,毫无反抗能力。
如果说在伦敦的生活他过得并不如意,那是因为他没有合适的机会来追逐精神追求,但是在巴黎的日子他过得也并不好。他的大半张脸都遮在乱蓬蓬的胡须底下,他的头发也非常长,但最令人吃惊的变化还是他的极度削瘦,他的身体瘦得只剩下皮包骨头,穿的仍然是五年前的那身衣服,只不过已经破破烂烂,油迹斑斑。显然他没有钱,经常连饭都吃不饱。对于一般人来说,只有物质生活有了保障,才可能去谈精神追求。他虽是一个耽于声色的人,但对这些事物又毫不在意。他不把物质生活的贫乏当作什么苦难,完完全全过着一种精神生活。他从不把自己的画给别人看,也不送到展览会上,同缠住他心灵的幻象比,他觉得这些画实在太没有意义了。对他来说,巴黎仍不是个适合创作的地方。最终他那孤独的灵魂中怀着种种奇思遐想,向点燃着自己丰富想像的陌生荒岛出发了。
思特里克兰德在塔希提东游西逛了一段时间后,和一个叫爱塔的本地少女结了婚,这以后的三年应该是他备受折磨的一生中最幸福的日子了。他们住在很远很远的一处山峦叠抱的地方,与人寰隔绝的一个幽僻的角落,头顶是蔚蓝的天空,四周是一片郁郁苍苍的树木,那里有观赏不尽的色彩,芬芳馥郁的香气,荫翳凉爽的空气,这一切离文明社会非常遥远,但他在这里“适得其所”终于找到了心灵的宁静。“他留着大红胡子,头发粘成一团,胸上长满了汗毛,样子真是古怪,他的两只脚磨得起了厚茧,还有许多疤痕,一看就知道他从不穿鞋,说实在的,他简直比当地人更加土化。”在这种情况下,他的创作欲得到了释放,他的灵魂挣脱了桎梏,身体里面撕裂着他的那种强大力量以排山倒海的气势喷涌而出,之后他终于把他的内心世界完完全全表达出来了。他痛苦而又备受折磨的一生也终于走完。
思特里克兰德追求的未尝不是一种解放和救赎,孤独是人类永恒的话题,对于天才和怪人尤甚,它不因人的病痛和死亡、亦不因物质生活的富足或贫乏而减弱半分。在伦敦,思特里克兰德有幸福的家庭、收入有保障的职业、地位高贵有身份的亲戚,与文人名士交好,他却找不到归属感。他举止得体有礼貌但话少又不善交际使得他显得格格不入,或许他本来就不屑于跟这群附庸风雅的人士套近乎。直至他出走巴黎,混迹于街头咖啡馆,他身上那种最原始又带着邪恶、跟文明社会没有过多交集的气质在底层社会有了发挥的余地。他完全不关心自己过得是怎样一种生活,不在乎是否舒适,甚至连吃的是什么也漠不关心。他没有一份正经的工作也没有努力靠卖画为生,当实在没有法子的时候他开始寻找一些挣钱的门径,当然,对比证券交易所经纪人,这都是一些很不体面的工作。尽管经常忍饥挨饿,他的艺术活动却一刻也没有停止过,当精神追求远远战胜了物质需要,连吃饭都会被嫌弃是一种浪费时间的事儿。他妄图通过画画来摆脱缠住他心灵的幻想,但一刻也不曾成功过,他似乎对自己的画从来就没有满意过,画完之后就不愿再提起,也从不拿给别人看,更不愿意听别人的意见,他完完全全是通过自己的理解去找到合适的表达方式。他的精神好像一直脱离了躯体到处漫游,到处寻找,最终他找到了那个使他得到宁静的归属地。他身上的那种邪恶气质,带着原始、肉欲的东西在这块远离人类文明的海岛上,与当地浓郁的树木、馥郁的香气、缤纷的色彩融为一体,他以自己的眼光看到了生活最原始的本性,他的灵感在那里开花结果,萦绕他心头的梦境得以实现。
艺术中最令人感兴趣的就是艺术家的个性,毛姆在这本书中深入探讨了思特里克兰德的性格特征及他与所处社会的种种矛盾。主人公性格十分怪异、自私,与文明社会之间存在着不可调解的冲突,与土人倒相处融洽,他的这种独特性格必将影响到他的创作。正如毛姆所说“这是一个惹人嫌的人,但我还是认为他是一个伟大的人”。你可以不喜欢他,但你不能不被他这种执着的追求精神所打动。
来自《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