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有趣的人,懂分寸,有温度,独立而自由。大概只有无趣的人,才把有趣当春药吧。一辈子靠春药,还不明就里地猛吃,你们就不怕马上风吗。
昨夜今晨,朋友圈很多人都在刷咪蒙的文章。《有趣,才是一辈子的春药!》,一看又是忍不住要点开的标题。
扭曲现实能力极强的咪蒙老师,继续依循她“故事+故事+故事+价值观输出”的爆文套路,鱼目混珠地阐释普世真理。
文章一开头,咪蒙阐述了立论的前提:“对我来说,有趣才是判断万事万物的最高标准。”我举双手双脚资瓷。可看着看着,突然感受到画风的急转直下。
咪蒙举自己写公号、学插画、跳街舞的例子,证明“我做一件事,只能是因为我喜欢”。以此推出的结论是,“做事,有趣比赚钱更重要”。
这里边的逻辑是不通的:有乐趣不等于有趣。对一件事情热爱,深感乐趣,只要自己认准就可以。但是否有趣,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人的评价。自以为有趣,其实很无聊的人,我们见得还少吗?
找对象那段,拿胡歌举例子,继而转到“有些人好看是好看,第一见面就很惊艳,眼睛总是忍不住以TA为方向,但是接触一段时间,每次TA都能把天聊死……再好看,也不过是个好看的傻逼”,所以“找对象,有趣比好看重要”,你是鸡丁吗?
胡歌是一个极端个例,“好看的傻逼”是另一个极端个例,从两个个例推导出普通人找对象,有趣比好看重要,我不知道这结论是如何得出的。
你们发现了吗,真正有趣的不是那些例子,而是咪蒙的笔法。她通过非凡的写作技巧和情绪调动能力,把最普通的事情嵌套在预设的框架里,明示暗示地告诉你,有趣最高,有趣至上。这才是厉害的地方。
更要命的是,咪蒙还知道多数人接受怎样的观点,盯着痛点拼命抚慰。她会在大量洗脑案例背后,暗藏机锋地兜售“真理”,然后再给你一把喝鸡汤的勺子。
譬如文章的结语:
跟有趣的人在一起——所有的平淡都可以变成乐趣。所有的快乐都可以被分享以及被无限放大。所有的烦恼都可以被安抚以及被消解。……的确,唯有有趣可以超越颜值、超越财富。
且不说“所有”值得警惕,单是“唯有有趣可以超越颜值、超越财富”,就容易令颜值普通、财富稀缺的我们暗爽一阵,然后朝着有趣的方向发足狂奔。
但凡少思考一点,就会对这样的论调欣然接受:因为颜值和财富是困难的,而有趣,尤其咪蒙文章里描述的“有趣”,相对容易。人性惫懒,多数时候,总是倾向于用最简单的方式,长久地驻留在自己的舒适区。
但咪蒙不会说的是,有趣哪里是那么简单。
有趣首先是分寸感。同样的方式,针对不同的人,会有截然相反的效果。你要开玩笑、喜欢吐槽,对混不吝或者大尺度的人,可以话糙痞气重,说不定还会赢得真性情的夸奖。可对保守谨慎的人来说,也许就是冒犯。
你要秀恩爱,如果自黑一下,可能会引来多方调戏,顺便夸一句,你真好玩。可但凡失当,难免就挨人说一句:装,拿肉麻当有趣。所以,哪怕从技巧层面来说,有趣也是一种长久的修炼。
有趣还是一种温度。很多时候,我们完全混淆了好玩和有趣。之前写过:“刻薄一时爽,幽默应该是有余温的。如果好玩算一种特质,有趣则是一种美德。”
当时我举的例子是是枝裕和的《海街日记》。按第一反应,是枝裕和有趣吗?他电影里那些细碎深挚的情感,在浮躁的状态里是极易错过的。
可深究下去,你会发现,哪怕四姐妹各有各的伦理困境和生活窘迫,他们仍然会坐船到波心看烟花,在自家的梅子树上摘果子酿酒。安排这样的细节,说明是枝裕和理解生活的真相,并且愿意用明媚的方式来阐述。最近看山田洋次的《家族之苦》,甚至小津安二郎的电影,也是相似的感受。
有趣不只是23333333,也是沉潜的追求。肤浅的快乐容易得到,也容易失去,有质感的生命,应该为更深切的会心所打动。
最重要的是,有趣建立在独立和自由的基础上。没有智识做前提,没有反思做辅助,再多的“有趣”,到最后只会通向更大的空虚。
因为你不知道自己要什么,所以只能在围观别人的时刻嬉笑怒骂。因为你不知道为了什么而生活,所以只能在茫然的时刻四处寻觅,什么好玩什么有趣。已经上路的人,是不必犹豫也无暇逡巡的。
不少媒体人爱教咪蒙正确的写作姿态。其实没必要。咪蒙比谁都清楚自己在干吗,无需我们咸吃萝卜淡操心。要担心的哪里是咪蒙,而是她最忠实的信徒。当“有趣”的糖衣剥开,竟然是寡淡无味甚至“有毒鸡汤”,用来追逐真正有趣的时光,也一去不复返了。
《娱乐至死》里,尼尔波兹曼讲了一段话。比起《1984》,更令他担心的是赫胥黎的《美丽新世界》所描绘的图景:“人们感到痛苦的不是他们用笑声代替了思考,而是他们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笑以及为什么不再思考。”
真正有趣的人,懂分寸,有温度,独立而自由。大概只有无趣的人,才把有趣当春药吧。一辈子靠春药,还不明就里地猛吃,你们就不怕马上风吗。
图片|《爱情与灵药》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