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希腾贝格说:“阅读意味着借债,在阅读中有所创见就是偿还了欠债。”
看过欧亨利的这篇《一千美元》,硬要说的话,结尾有些耐人寻味。如果换一个词来说,那就是莫名所以,也不知道借债自己是否偿还清了。
《一千美元》的主人公名叫吉利恩,故事开篇他通过法律的途径继承了他叔叔的一份一千美元的遗嘱。一千美元显得很可笑,因为他的叔叔身价值五十万美元。即便是欧亨利所处的20世纪初期,一千美元能买到的东西也很有限。
那个时代一千美元能做什么?
一个人可以用这些钱买一个幸福的家庭,平凡地过日子,了却一生。
另一个人可以将生病的妻子送到南方去修养,从而挽救她的生命。
一千美元可以连续三个月给一百个婴儿买纯牛奶,至少能养活其中五十个。
一千美元可以在赌场上娱乐消遣半小时,也可以在富裕的小镇上体面地生活两年。
吉利恩本想送给演员洛塔·劳里埃小姐一条项链,可她追求更加时尚,更有品牌知名度,更加昂贵的首饰。
吉利恩询问马车夫,他想开一家酒吧。
吉利恩询问一位卖铅笔的盲人,后者展示了自己一张一千四百八十五美元的存折。
每个人都对一千美元有自己的看法,而吉利恩选择了爱情,最终将钱送给了在叔叔家寄养的海登小姐,并向她大胆示爱。
又是结尾,遗嘱还有一条附加条款,如果吉利恩将钱用在了深谋远虑、明智或是慷慨无私的地方,他会得到五万美元的证券,否则将由海登小姐获得。得知这件事的吉利恩立即撕碎了花费金钱的证据,并撒了个谎,告知遗嘱保管律师,钱花在了赌博上,而后扬长而去。
看到这里,我迷茫了很久。
有几点疑问之处让我不能释怀。
下面我列出这些疑惑并尝试写出我的理解。有说的不对的地方,希望读者朋友可以指出并和我讨论。
1.演员洛塔·劳里埃小姐与主角的关系
送给她比较贵重的首饰,说明他们不是一般的关系。追求者?还是情侣?最后示爱海登小姐又是什么情况?他到底喜欢哪个人?还是两者都喜欢?
以我看来,他们应该不是情侣,主角只是拜倒在她石榴裙下的一名追求者。也许是她太美了,又是明星。就像我们喜欢男神女神这样的明星一样,送她首饰是想获得她的青睐。然而得知对方完全不稀罕这一点后,他的心远离了她。在询问一个又一个人的过程中,他听从内心的声音,发现了他的真爱,原来海登小姐才是让他魂牵梦萦的那个人。
2.盲人展示给吉利恩一千四百八十五美元的存折,有什么意义?
一个在小板凳上卖铅笔的盲人都有一千美元,说明一千美元实在不值得一提。
3.最后吉利恩撕掉证明自己花钱的证据并撒谎的目的是什么?
这一点是最让我困惑的。如果遗嘱要求深谋远虑、明智或是慷慨无私,就把钱给他;如果不是,就将钱给海登小姐。他是爱着海登的,一千美元用在海登小姐身上,是有私还是无私呢?无论哪一种都不影响结果。得到财产的吉利恩大可用这笔钱与海登结婚,过上幸福的生活,非要撕掉证明,通过法律手段让海登小姐继承遗嘱?
我猜测,此时吉利恩的爱情心理战胜了一切,他希望海登幸福。从叔叔那里继承财富,可以让她过上体面的生活,与吉利恩的地位趋于一致。这样他才能让她无所顾忌的与她结婚。否则由于地位不平等,可能会让对方感到他并非真心。
至于欧亨利是否这么想的我不知道,也许他从没有想过,只是给读者开个玩笑。